佩德拉克突然拍着手大笑起来,等好不容易缓和,张扬无比的说道:“闫凯,你既已说明我是这里的主人,那就应该明白,我就是章程,我的话就是律法!我今日就要定了这只雌虫,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我总有无数个办法,逼他就范。”
闫凯眼神骤冷,跟这种人根本没什么可说,能够嚣张到这个地步,大概也就虫族独一份!
第72章 很可惜,你没有熟读律法
闫凯其实也不是什么安分的人,过去顶着孤儿这个头衔走到哪里出说去都会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有怜悯有不以为然有好奇也有恃强凌弱把欺负当做乐趣的人。
开始还能忍忍,后来实在是被惹得烦到不行,他就跟着镇上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当小弟。
对那时的他来说做什么都一样,孤儿院的孩子本身就都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闹事,打群架,他不冲前面但下手永远是最狠的那一个。
小地方,指甲盖大,警察局都要往外走几十公里才能见到一个,光靠村里几个干部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闫凯的名字慢慢在村里那群刺头中间传开,在绝对实力面前,他们也不得不认怂。
毕竟都光脚不怕穿鞋的,他本身就一无所有,平时井水不犯河水就算了,真要发起疯来比谁都恐怖。
再长大一些,村里的孤儿院被合并到镇上,原以为处境能变好,结果反而更差劲。
孤儿,孤儿,这是他们摆脱不了的命。
小孩子的善恶念头薄弱,他们喜欢看别人狼狈不堪的模样,并且乐此不疲。
闫凯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混,真正意义上的混,跟着社会上的二流子,逃课摸鱼,抽烟喝酒,泡吧打群架,什么坏事都没有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