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聿风给了她个别害怕的眼神,又拿着铁锹朝着树叶晃动的地方像扔标枪似的扔了过去,随即便听到一阵哇哇乱叫,那树也剧烈的晃动起来,林子里的鸟哗的一下飞了起来,一会儿又散开了。
云月婵冷不丁的打了个哆嗦。
等嚎叫变的微弱的时候,江聿风走过去看了看,又摆摆手招呼云月婵。
云月婵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她还是被吓的后退了半步,竟然是一头野猪,铲子铲断了野猪的脊背,鲜血淋漓,虽然云月婵有很多生活小技巧,但是连鱼都不会杀,所以她对江聿风敬佩不已,竟然能轻松猎杀一头野猪。
云月婵道:“你怎么知道这里有野猪的?”
江聿风道:“我在边疆的时候经常打,周围的叶子不动,就只有一棵晃动,那是野猪挠痒痒呢,熟能生巧,打的多了,盲打也能打到。”
云月婵拍了拍手表示,“那你可真厉害,上回我们村儿两个人在山上打野猪,都被野猪拱到医院去了。”
听此,江聿风的眼神忽然温柔起来,他抬手摸了摸云月婵的脑袋道:“你受委屈了,一直都是你一个小女孩儿上山捡菌子,这么危险。”
云月婵脸上挂了灿烂的笑,“可是我一次都没碰到过野猪,运气特好。”
江聿风被云月婵的笑温暖到了,她抬手刮了下她的鼻尖儿,“蹭蹭你的好运。”
第二十一章
野猪毕竟是在山上抓的,这会儿经济分配还是集体制,江聿风跟云月婵便把野猪带到了大队,村里人一起分,毕竟是云月婵弄到的猪,理应她先挑。
云月婵并没要猪肉,而是要了大家都不感兴趣的猪头,猪蹄还有内脏,现在的人缺油水,更喜欢肥肉,而这些内脏猪蹄更多,做了大家可以吃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