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丫鬟上前递给陈熙一个荷包:“这是我家小姐给姑娘的。”
瞧着比早上的荷包还要鼓囊,陈熙接过,笑着道了谢。
小姑娘不在意的摆摆手,转身要走时,又停下:“你明日会来城里吧?”
陈熙点头说会。
小姑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得眯起了眼睛,美滋滋地走了。
她才离开,盛府的管事便也过来给她工钱。
小姑娘给的是赏钱,她是盛府请来招待客人的,工钱自然要盛府出。
贵人给的赏钱是贵人的赏,不能充作工钱。
于是,陈熙得了盛府给的工钱和赏钱,足足有二十两!
从陈府出来时,陈熙脚下都还是飘的。
二十!
再加上早上的五两定金!
小姑娘给的两次荷包!
加一块有将近四十两!
发财了!
发财了!!!
陈熙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的同班同学们毕业后喜欢给有钱人打工。
又好说话,又大方,谁不喜欢?
一天能挣别人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钱。
打工不就是为了挣钱么!
至于旁的,要紧么?
凭本事挣钱,不寒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