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鬼命仙途

上回讲到周军与乡亲被征召去“堡里”服役,因反贼作乱而朝廷暂无兵可调,故征用卫所“军户”。

“堡里”算是一个“千户所”,按照明朝“卫所制”规定的,“千户所”由1120个军士组成,下辖10个“百户所”。同时,“千户所”官职的设置有:“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所镇抚”(从六品)。

明朝“百户所”由112个军士组成,下辖2个“总旗”。其中,“百户所”长官为正六品。“百户”下设2个“总旗”,而“总旗”没有品级,但每个“总旗”之下设有5个“小旗”。“小旗”相当于“班长”,也是没有品级。

就这样,周军与乡亲们被卫所长官们按照先来先到的报名顺序,与“名册”核对无误后,再经过抽签,编在了不同的“小旗”里参加军事训练,但可惜的是居然连一个发小也没碰到,全都是外村同乡。

对少年来说,卫所军训枯燥无味,根本不让舞刀弄枪,更没有操控火器射击,除了整天拿着长木棍做“枪矛”,举着厚木板做“盾牌”,按照队列演示战阵,捅来打去,吼得山响之外,就剩举石锁了。

举石锁是专门用来练士卒力气的,因古代打仗还是以冷兵器为主,最需要的就是爆发力和耐力。

相传,“举石锁”最早来自唐朝时期的军营,是专门为了培养“陌刀手”而设置的体能训练项目,毕竟每一把陌刀都有几十斤重!后来,历朝历代的军营都有沿袭“举石锁”。到了明朝后期,依旧如此。

不过,相对于之前的历朝历代,后世明朝军队的训练项目和训练标准,却有了具体的参照数字。

洪武六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书,命令“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六部”共议教练军士律:“骑卒必善驰射枪刀,步兵必善弓弩枪。射以十二矢之半,远可到,近可中为程。

远可到,将弁百六十步、军士百二十步;近可中,五十步。彀弩以十二矢之五,远可到,蹶张八十步,划车一百五十步;近可中,蹶张四十步,划车六十步。

枪必进退熟习。在京卫所,以五千人为率,取五之一,指挥以下官领赴御前验试,馀以次番试。

在外都司卫所,每卫五千人,取五之一,千户以下官领赴京验试。余以次番试。军士步骑皆善,将领各以其能受赏,否则罚。军士给钱六百为道里费。

将领自指挥使以下,所统军士三分至六分不中者,次第夺俸;七分以上,次第降官至为军止。都指挥军士四分以上不中,夺俸一年;六分以上罢职。”

即便上面有规定,但那也是二百多年前的事了,因为现在各地“卫所”中“军户”锐减,要想征兵满员,就得抓丁拉夫。而且,士兵们还经常连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陪着上面的军官老爷们去瞎折腾?

因此,仓促训练了半个月后,这些勉强能拿着锄头列队布阵的所谓“精兵”们,就被“卫所军官”带到了“都指挥使”面前接受检阅。待每人发放一套装备后,便木棍换枪矛,竹篾换剑刀,可以出征了!

“叔伯兄弟们,咱们就这样出发了?不跟家人道个别么?俺家里还有个老娘和三岁的小妹妹呢。”

经过这半个月的相处,周军与同一队伍里的战友们同吃同住同训练,基本上也都能混个面熟了。

“诶,小伙子/大兄弟,还说那些干嘛?咱作为‘军户’,脑袋都是别在裤腰带上的,随时被摘啊!”

“可是,总得跟父母、叔伯、兄弟、姐妹、妯娌们见上一面才行呀?至少也得有个交代,万一……”

“交代个屁!没有万一!”、“对对对,死就死了”、“长兄战死,小弟顶上,没有兄弟,还有邻居!”

“诶……若这一仗打下来不死,那该多好呀?又能回家娶妻生娃了,村里的傻妞膘肥体壮得很呢!”

“膘肥体壮?那说的是猪牛羊马这些畜牲吧?莫非,小子你家太穷娶不起媳妇,用畜牲来陪睡?”

“哟哟哟,没女人,搞畜牲?哈哈/嘎嘎……”趁队伍行军途中路远无聊,一群人互相打趣寻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