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大明皇家贡品

宋朝吴自牧的《梦梁录·铺席》中记载:“杭城市肆名家,有名者如日瓦尔前皂儿水,杂货场前甘豆汤,戈家蜜枣,市西坊南和济惠民药局,官巷前仁爱堂熟药铺,修义坊三不欺药铺……”

由此可见,在宋朝时期,民间就已经有比较明显的品牌意识。

反应明朝后期的写实画卷《南都繁会图卷》中,能数出的招牌就有一百零九个,什么“涌和布庄”“立记川广杂货”“西北两口皮货发售”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欧藏华,品牌这个概念依然会在明朝这片土壤中生长出来。

而现在,欧藏华要做在就是将还处于萌芽状态的品牌概念正规化。

他简笔画的方式,仅用几笔就画出了五脊殿,接着在五脊殿左边写下‘未央宫’三字。

接着便是广告词了,欧藏华思索一阵,还是决定用‘大明皇家贡品’六字。

别说在古代,就算是二十一世纪,只要挂上‘皇家御用’四字的商品都能比同类产品贵上好几个档次。

尤其以代英为首的欧洲皇室,‘皇家御用’四字都被他们玩出花来。

放在明朝,欧藏华都不敢想,一件商品的包装上印上这六个字,那不得卖爆了?!

而且‘大明皇家贡品’六字还可以深挖一下其价值,要是能整成代英王室那种效果,也不失为一个敛财的好手段。

至于明朝能不能卖皇家贡品?

这一点其实看瓷器的待遇就知道了。

明初,官窑对残次品的处理非常严格。

一旦发现残次品,往往会进行秘密处理,如打碎、掩埋或重新烧制。

但是到了明朝中期,官窑对残次品的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万历皇帝还特地下过谕旨:烧造瓷器内有屏风烛对棋盘花瓶,已烧成的拣好的进,不堪的变卖。

如此可知,一些较轻微的残次品可能会被用朝廷日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