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审判

休庭合议的四十分钟里,法庭内鸦雀无声。陈父轻轻拍着妻子的背,低声安慰:“快了,马上就有结果了。”当审判长身着法袍重新走入法庭,全场瞬间安静下来,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经合议庭评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判决——”审判长的声音庄严而洪亮,“被告人沈国荣,犯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紧接着,审判长宣读了同案犯的判决:“被告人孙老四,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华(孙老四同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槌“砰”地落下,震得人心头发颤。

陈母再也抑制不住,嚎啕一声瘫倒在身旁儿子(陈江河的弟弟)的怀中,二十年的冤屈、思念与煎熬,在这一刻彻底释放。旁听席上,红星厂的老工人们纷纷抹着眼泪,有人哽咽着说:“江河,你看见了吗?坏人被判刑了!”

法槌落下,案件尘埃落定,但它所激起的余波,却在社会各界持续扩散。

《昆北晚报》以整版篇幅刊发了题为《二十年沉冤昭雪:红星厂血案背后的正义坚守》的报道,详细还原了案件的侦破过程。

报道迅速被各大媒体转载,引发全国范围的深度讨论。网友们的评论刷屏了社交平台,有人聚焦“历史积案的追诉时效”,为司法机关不放弃旧案的态度点赞;

有人深挖国企改制背景下的资产流失问题,呼吁加强对改制过程的监管;也有人探讨“企业家原罪”与司法公正的边界,认为无论身份地位如何,违法必受惩处。

陈江河的悲剧,被许多评论者视为一个时代转型期的伤痕缩影——在效率优先的改革浪潮中,总有坚守原则者被暗流吞噬,而正义的迟到,更凸显了其不可缺席的价值。

罗飞的办公室里,夕阳透过窗户洒在案卷上,将“陈江河案”四个字镀上一层暖光。他没有如预想中那般喜悦,反而感到一种沉重的释然。

桌上放着陈江河父母送来的锦旗,“昭雪沉冤,为民做主”八个金字格外醒目。

他想起审讯沈国荣时对方说的“我只是想让厂子活下去”,也想起陈江河留在铁盒里的那句“设备有问题,不能让工人冒险”。

两种“初心”的背离,最终酿成悲剧。

罗飞拿出笔记本,写下这样一段话:“警察的职责,不仅是守护当下的安宁,更要直面历史的尘埃。正义有时沉重,因为它承载着逝者的期待与生者的伤痛。我们能做的,就是用法治的光芒,缝合时代的伤口,让每一份坚守都不被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