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小镇上,鸡爪向来是菜市场里不起眼的边角料。谁家买了整鸡,大多会把鸡爪剁下来丢给猫狗,或是炖在肉汤里充数,极少有人特意把它当成正经吃食。
老一辈总说“啃鸡爪费牙又没肉”,年轻人也跟着觉得这东西上不了台面,林初一长到十八岁,也没见过谁会专门馋这一口。
她们姐妹倒是从小就吃这,是因为家里本身人多肉少,而且好肉哪能轮到她们。
就这奶奶都不会给她们吃,每次还是二婶偷偷给她们塞的。
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家卤肉摊的鸡爪无意间就爆红了,这意外竟然是自己和吴灿灿的一次馋嘴拉开序幕。
已经十点多,毒辣的太阳把柏油路晒得发软,空气里飘着蝉鸣和泥土的热气。
摊子前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买肉的人都不理解这两女人在干什么。
杨月茹和顾客大姐都挤在盆边,都不想让,想要把鸡爪包圆。林初一看刚才还好的不行的两人,现在剑拔弩张。既无奈又好笑。
案板上还有几块酱色油亮的猪头肉、猪耳朵、猪肝猪心和几块猪肝,都是镇上人常吃的硬菜。
林晓晴擦着额角的汗,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盆里剩下的几只鸡爪,那是处理猪肉时顺带卤的,本就打算收摊后送给吴振业当个下酒菜,没想着往外卖。
可是现在这阵仗,要怎么办?
“月如,老朋友了,我能不能先啃一只?”顾客大姐咽着口水,手指偷偷戳了戳鸡爪肥厚的掌部,“闻着也太香了,卤料味儿都浸进去了。”
林初一正不知所措,闻言抬头笑了笑,她本来想说:“想吃就吃呗,本来就是留着自己吃的。”但看看两人,还是把话咽了下去。
这时,吴灿灿已经叫出了吴振业。男人看着老婆一手鸡爪一手捂盆,身体还使劲的挤着顾客大姐,哭笑不得。
“阿月,赶紧让开。晓晴第一天,生意好受欢迎是好事,你这样像什么话。就让给大姐,你明天吃,叫晓晴回去给你另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