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小镇,布莱恩的整头麋鹿引起了不小的关注,中世纪打猎可是一个技术活,也很需要运气,尤其是麋鹿这种猎物,实力与运气缺一不可。
旁人流露出了羡慕的目光,伴随而来的也有觊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十三四岁的少年,打的猎物能守得住才叫本事。
旁人的目光,布莱恩尽收眼底,临近检查的岗亭,布莱恩便放下担架,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鹿角和两只鹿腿,快步走进岗亭,低头对执勤队长说道:“今日侥幸狩猎到一只麋鹿,队长执勤辛苦,特意送来两只鹿腿,给您和队员改善下伙食。鹿角泡酒更有妙处。”
说罢便站在原地,等待这名小队长的回话。
小队长神情有些惊讶,似乎惊讶于十三四岁的孩子,对当下情况了然于胸,居然以这种方式破局。
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智慧,觊觎者环顾,用智慧破局。借着慰问的名义巴结他,希望得到他的庇护,这就是布莱恩此时的目的。
“你是谁?”卫队长缓缓问道。
没有问为什么送鹿角和鹿腿,看来这个卫队长也不是普通人物,这是在打探我的背景,再决定是否愿意庇护我。
“我叫布莱恩,镇上的自由民,跟妹妹相依为命,靠打猎为生。”布莱恩则是告诉他,我一个普通人,拖家带口,没有仇家,庇护我不会有麻烦。
“北边的黑森林猎物打的猎物吧,那里狮虎也有不少,如果遇到狮虎,可有办法?”
布莱恩知道,这就是在考察他的能力了。
他这个年纪,正常逻辑思维,想猎杀大型动物,得靠陷阱和技巧,并不代表他实力强大。
如果他只能猎到麋鹿,充其量也就是个有点运气的普通猎户,但若是能猎到狮虎,必然是有过人的勇气和力量。
鹿角和鹿腿,作为庇护普通自由民的礼物,绝对是足够了。只需要说句话表个态,便能够打消别人的觊觎,却在考察我的能力,这个队长极有可能是位贵族,或者是一个十分喜欢结交豪杰的智慧人物。
“在狭小的环境下,两人相遇,只有更厉害的人才能活下来。如果在森林遇到狮虎,唯有舍命一搏,才能死中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