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子湛便把沈夏带去自己的书房。
郑锦书看两人离开的方便,这家伙不是有洁癖吗?
不喜欢任何人碰自己的东西。
自己都想开口说,自己有,
结果——
沈夏跟着顾子湛一路来到书房,一起走进来,非常干净利落,规规整整的书房,就跟他人一样。
还好桌子上还有现在的墨,不然还要磨墨真的是太不方便了。
沈夏便轻轻拿起毛笔,将脑海中的思绪一一记录在纸上。
只见那笔锋犹如行云流水般在宣纸上挥洒自如,一个个娟秀的文字跃然纸上。
她沉浸其中,完全忘却了周围的一切。
还好当年为了陪爷爷,还练了两手。
而此时的顾子湛则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毛笔字,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这字体与寻常女子所写的簪花小楷截然不同,是一种陌生的字体,多了几分大气和洒脱。
若非亲眼目睹她落笔成书,单从字迹来看,实在难以想象竟是出自女子之手。
或许是顾子湛炽热的目光太过强烈,连沈夏也不禁有所察觉。
她抬起头来,恰巧与顾子湛的视线交汇在一起。
两人四目相对,她顺着他的眼神望去,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自己写下的字体。
沈夏顿时一愣。
这——
怎么解释
思绪了一翻,说突然就会了,
也说不通?
后来一想,
我为什么要解释,
不解释。
自己很快便写了两张纸,一张是药方,一张是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
然后吹了一下:“写好了,麻烦大人跟照顾陆夜的小厮。”
顾子湛点头:“嗯。”然后看着自己手中纸张上的字体。
等大家都把事情安排好了后。
几人便一起出发。
这里到府城有三天的路程,还是有点远,不过如果骑马的话,一天半就能到。
马车本身就慢。
这一出行,顾子湛带了两个捕快和一个小厮驾马<车。
两个捕快骑马。
而郑锦书顾子湛和自己赵雪就是坐的马车。
可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赵雪也没有像之前那样害怕了。
只不过到了晚上。
看着这荒郊野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