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王氏,现在证据确凿,你还不坦白从宽?
你在村里一项放浪惯了,如今又强奸县令,杀人灭口。
现有匕首为证,大人也确实死在你身上,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怕是你个无知蠢夫还不知晓,强奸后杀人,和被强奸后失手杀人,前者死罪,后者本朝法律判三十年。
你可想好了再说,别把自己小命作没了。”
并不是慕朝朝心善,有心提醒慕王氏,而是她想赶快结案。
即便是慕王氏判三十年,还有一年天灾就到了,他的下场还是会活活冻死在大牢里。
而且,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这个道理她很明白。
这件事细查下来,不是不能查出怀瑾,比如……慕王氏被下药的事,比如慕王氏是怎么出现在苞米地的。
还有一个令慕朝朝心惊的证据在夏枫眠身上,那就是慕王氏只有,一只左手,而凶手下刀的方向和位置,明显出于右手。
所以她想快点了结这件事,让慕王氏签字画押。
否则……这事要是拖久了,来个厉害的新县令,那就麻烦了。
谁知道这个年代会不会有,包青天,狄仁杰,这号人物……明察秋毫。
而且这件事其实并不用深查,甚至换个厉害点的仵作,就能看出来里边的门道。
只要慕王氏签字画押了,那案件就可以盖章定论了。
如果幸运点,新县令上任时夏枫眠的尸体就腐烂了,那就更好了死无对证。
里正看向慕朝朝的眼神有些复杂,其实老狐狸也怀疑陆怀瑾了吧!
只是她年纪大了,不想连累家人,不愿意趟这趟浑水罢了。
这也是慕朝朝一开始把赵家和邵家,扯进来的原因。
这件事若是能顺利结束,她不介意将征兵的消息告诉里正,说实话里正婶婶算得上她的贵人了。
当初也只有她相信,野猪是慕朝朝打的,愿意为声名狼藉的她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