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告别了杨无名等人之后,赢苏辰一狼,踏上了通往帝国东北方的旅途。他们一路上游历山水,尽享自然的恩赐,仿佛整个世界的美丽都汇集在了他们的脚下。
那些嬉戏打闹的瞬间,无疑成为了他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毕竟,他们只是一群十几岁的孩子,满怀好奇与冒险精神,对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探索的欲望。
蓝天白云下,他们穿梭于崇山峻岭之间,感受着大自然的壮丽景色。绿色的植被、潺潺的溪流、林间的小鸟,一切都显得如此和谐与美好。他们时而停下来欣赏风景,时而追逐嬉戏,欢笑声回荡在山谷之间。他们的心灵仿佛被这片土地所净化,忘记了世间的烦恼与纷争。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适应了旅途的艰辛。虽然他们还只是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但他们已经学会了独立、坚强和勇敢。他们的成长与蜕变,都在这一路上悄然发生。他们懂得了珍惜眼前的每一刻,也明白了人生的不易。
当他们站在帝国东北方的土地上,回望过去的旅程,那些美好的时光都成为了他们最宝贵的回忆。他们期待着未来的挑战,也相信着无论前方有多少困难,他们都能一起克服。
......
燕国,位于北秦帝国的东北部,是帝国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汇聚了最顽强、最勇猛、最悍不畏死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以坚定的意志和无比的勇气塑造了自己的骄傲与尊严。
在北部原野上,奔跑着最狂野的血狼。它们银灰色的毛发闪耀着月光,眼中闪烁着野性与智慧的光芒。这些血狼,绝非其他地方的同类所能相提并论。它们是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磨砺出来的,拥有无与伦比的狩猎技巧和敏锐感知。
燕国的军士与这些血狼共同生活,他们敬畏自然,尊重生命。他们用自己的力量,证明了自己是帝国中最值得信赖的战士。他们的存在,为北秦帝国注入了无尽的活力与力量。
三人三马在路上慢慢行进,小狼在一旁东奔西跳,它总是有使不完的力气,感觉这一下上,它就如有猛虎下山,不可一世,一路上都不知道被他惊吓了多少匹马,多少动物。
陆念茵一边轻轻的拍打着她的“青儿”,一边询问赢苏辰,她说道:“辰哥,我们还有多久才能进入燕国的国境,我怎么感觉我们都快走了一个多月了。”
刘云飞点头称是,他也说道:“就是,这也太慢了,按照你的估计,我们有这种千里马,一般情况最多一周左右就能到燕国啊,怎么会走这么久呢?”
赢苏辰看着两人,有点头疼,他说道:“我说,你们两个,开始我说我们早点去燕国,你们不同意,说要边走边看,现在行程慢了下来,你们两个反倒恶人想告状,什么意思嘛?”
陆念茵抿嘴一笑,说道:“辰哥,那我们具体还有多远的路,才能到燕国?”
“应该也没多远了,地图上说,我们只要翻过前面那几座山,就可以到达燕国的边城—林阳城了。”
......
晚上,他们三人就借宿在帝国大道旁边的小村庄——孟村。这个小村庄也不大,就一百户人家左右,不过都很好客,他们远道来的客人,被村民热情款待,赢苏辰也过意不去,给了村长二十两白银,作为住宿之资。
夜晚,村长家中,老村长孟大爷和赢苏辰他们秉烛夜谈,村里的大事小事,在赢苏辰他们三人听来,那都是很有趣的,毕竟他们也没经历过乡村生活。
“村长,村长!”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叫声,孟大爷起身开门,和一位中年壮汉在那里焦急地谈论着什么,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村长,大事不好了。”中年壮汉孟强说道,“刚才赢公子给你们银两的时候,被其他村里那几个混账王八羔子看到了,他们跟着你们来,发现了赢公子几个人的千里马,他们去通知前面山上的土匪去了,我们想拦住他们,谁知道跑了一个。”
孟大爷本名孟春秋,他说道,“强子,你先去把村里的老弱病残都送到村里的密室里藏好,叫上全村的精壮汉子,大家去村口等我,我让赢公子他们离开,大不了给他们一些白银,也不能让赢公子他们受伤害。”
孟强点点头,他说道:“那我去安排去了,对了,刚才我叫儿子孟进林去林阳城找官兵去了,我们只要拖延时间,等官兵一来,那些土匪肯定会立马离开的。”
“做的好,强子,看样子你是越来越有做村长的本事了。”孟春秋称赞道。
赢苏辰坚决不同意让他们离开的做法,他说道:“孟爷爷,我们本来就奉师傅之命,下山游历的,都一个多月了,我们还没经历过任何事,我们最近都很郁闷了,现在有这么好玩的事,那我怎么可能会离开呢。念茵,云飞,你们说呢?”
刘云飞继续擦拭着自己的方天画戟,他说道:“我这方天画戟再不用,那就要生锈了,孟爷爷你们行行好,让我出去帮你就行了,苏辰你们都可以不出去,不然的话,我都没汤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