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缉拿曹正淳(上)

我弓着腰,慢慢往他的地方移动,右手紧握着甩棍,争取不让他发现,还有二十米的时候,他听见了动静,大喝一声:“来者何人?”然后几个健步就冲到了我的面前。

没想到这个太监的轻功如此厉害,既然他已经来到我的面前,我也直起了身子与他对视。

“原来是华阳王啊,卑职在这里见过王爷了,真是不简单,没想到我藏到了这里,在没有锦衣卫的情况下都能找到在下,真是佩服佩服。”

看着面前的这个太监,我脑海里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到底是谁?什么时候潜入王府的?”

“小人在王府已经待了好久了,没想到根本没有入王爷的法眼呀,哈哈哈,难怪难怪。既然王爷想知道,小人就告诉你吧!在下名叫曹正淳,本是东辑事厂的贴刑官,属于幕后,职位却要高于所谓的掌班以及大档头等人。”

“曹正淳?那么已经伏法的曹少淳是你什么人?”

“他呀!是我亲弟弟,我们自幼家境贫寒,没办法,一起净身就去了汉王府,可是我与我弟弟不同,他总喜欢抛头露面,而我不是,只喜欢默默在幕后生存,他不喜欢习武,一直爱动脑筋,可我痴迷武学,所以练就了一身本领,当我们有机会被安排进东辑事厂时,汉王看重他的小聪明,配合赵王让他当了东辑事厂的督主,而我则是默默在东厂幕后,从来不让别人发现我的存在!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笨弟弟居然跟着汉王那个白痴去谋反,小人早就看出来汉王那个人有勇无谋,人头猪脑,怎么会成就大业,而能令我感兴趣的只有你,华阳王。总能听说你会在大明危难的时候及时出手,而且驾着刀枪不入的座驾,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宝物,更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你人在京师能瞬间就到战场,而且还能搞到很多粮食,所以在王爷重新组建锦衣卫,多日未回王府的时候,小人就找了机会混入王府,本来还说胆战心惊,可是一段时间下来才发现,王府根本没有什么人记得我。更加令我目瞪口呆的是,我那个傻弟弟听信汉王的飞鸽传书,仅用两百名东厂的番子就在皇宫内对太子等人发生了谋反,而我清楚的是,我亲眼见到你在王府之中,召集了大量锦衣卫和神会门的人,都没有出王府大门,就一个个的从王府后门消失了,不久就有锦衣卫的人来通知各位王妃说王爷已经将东厂的阴谋彻底粉碎,还亲手将东厂督主缉拿到诏狱。不时,你们就又原路返回,从一个门很平静的继续回来。从那时,在下就觉得蹊跷,跟着王爷走可能才会发现我一直想要找的东西或者我未知的地方,可是后面还有几次虽然也有机会,可是王爷那么机警,加上动不动就有锦衣卫和神会门的人在王府,我根本不敢妄动,王府很多东西令我觉得新奇,直到皇上的到来,感觉已经没有机会了,本想偷了皇上的佩剑,刺杀一位王爷的夫人,让你们之间产生矛盾,可是当天夜里没想到你们竟让要乘坐那个奇怪地东西离开,我趁夜色你开门之际也偷跑了过来,然后躲在暗处,灯火通明以后才明白我已经到了世外桃源,当你驾着车子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在半路跳上车顶,被你带到这下面的集市,我才离开。本以为到了这里也可以拥有一些宝物,谁曾想来到以后会寸步难行。”

“既然你知道来到这里寸步难行,就跟我回去,不要逼我动手。”我盯着他说道!

“我知道华阳王武功高强,但是不知道你信不信人杰地灵这句话,在下曾经也不相信,可是来到这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武功比以前更厉害了,甚至对自己更有信心了,我也想见识一下华阳王的武功。”

突然我也想到了,我去明朝身体素质和速度强了差不多十倍,才让我在那个时代成为高手,可是一回来我身体素质全部又变成原来的样子了,而他们来现代就和我去明朝一样,来的时候太着急了竟然忘记这一点了,早知道把朱棣的侍卫带过来了。

但是我也不确定这个太监的武功怎么样?反正曹少淳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我看着他说道:“那就来试一试!”

曹正淳冷笑一声,拔出永乐剑劈了过来,我用甩棍挡住,力道振的我往后退了几步,手臂也发麻,仅仅一招就明白我不会是他的对手,曹正淳再次向我攻击,我此时也不敢大意,在明朝我不会死,可是在这里一个不小心我也会被杀死的。

还好身上穿着防弹衣,不然此时已经身受重伤了,曹正淳一个连环劈,没想到甩棍竟然被硬生生的砍断了,我的虎口也发麻,他趁机在我胸口连续踢了两三脚,我嗓子眼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倒在地上。

“没想到啊没想到,太让我失望了,整个东厂包括我一直忌惮的华阳王原来这么不堪一击,只要杀了你,我就可以留在这里了,慢慢研究这里的生存法则,哈哈,没有人可以再来威胁到我。”说着他提着剑慢慢向我走过来,我也谨慎的盯着他,身体的受伤让我一时起不来,大口喘着气保存体力,曹正淳走到我面前,看着我:“别了,华阳王。”然后一剑劈下来,我快速一个打滚起身,拿出刚刚就握在手中的防狼喷雾器,朝着他的眼睛就喷了下去。

“啊~”曹正淳大喊一声,单手捂眼睛,我瞅准时机一脚踢下他手中的剑,他因为突然看不见一时害怕,直接用轻功快速往后跑去,我拿起地上的剑,捂着胸口也快速往山下跑去,得找人来一起帮忙,现在的我不是他的对手。

跑到山下,将剑往车上一丢,直接开车往别墅走去,路上一直忍着疼痛,他的这两脚还真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