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肯尼斯回到家中后,依然还无法让自己燥热的心平静下来。
他猜对了。
王默在今晚果然再次展示出了在钢琴上无与伦比的天赋,那些蠢货记者以为王默仅仅只是一个天才作曲人?
愚蠢!
一首好钢琴曲,或许只能代表王默是一个天才作曲人。
但接连三首作品,全都是顶级的质量。那只能证明一件事:王默在钢琴上的才华,已经完全不输于任何钢琴大师。
“这些蠢货记者,他们就不能调查一下王默之前的成绩,然后再发新闻吗?”
肯尼斯心中腹诽。
但他内心知道,哪怕记者们知道了王默之前创作出来的两首作品,但在作品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前提下,他们依然不敢轻易将王默顶到跟钢琴大师齐名的高度。
尤其是在西方普遍认为华夏音乐水准不太行的前提下,就更没有记者冒这个险了。
肯尼斯摇摇头。
开始打开了网站,找到了金音榜。
接着便点开了《致爱丽丝》,再次听了几遍,他依然感慨:“太美了……”
闭上眼睛欣赏片刻后。
肯尼斯忽然心中涌出一个念头:“这首钢琴曲的旋律似乎很简单?要不,我试试能不能弹?”
当有了这个念头后。
他一颗心就开始猛跳。
作为音乐发烧友,肯尼斯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亲手演奏一首世界名曲,死而无憾。
然而当今世界上的钢琴名曲的演奏难度都很大。再加上他实在是没有天赋学习钢琴,也就勉强算一个音乐初学者,要演奏这些复杂的名曲却根本办不到。
可这首《致爱丽丝》却不同。
旋律太简单了,简单到让他都有些难以置信。
说做就做。
肯尼斯马上来到了琴房,打开了闲置十多年自己都没有摸过的大三角。
“叮叮叮……”
虽然自己没有弹过它,但由于一直有专人保养,所以音色依然很纯正。
肯尼斯尝试了几下,就按照曲谱开始了演奏。
刚开始,他还有些不娴熟。
但只是过去了十几分钟,肯尼斯发现自己居然能顺利将整首曲子弹下来了。
“上帝!”
肯尼斯惊喜的几乎跳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居然能够演奏世界级的名曲了,噢!买糕的!哦!买糕的!”
这一刻,肯尼斯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栗。
外人或许永远无法理解,一名音乐发烧友能够亲手弹顶级钢琴曲的那种心灵震荡。
什么时候,自己一个音乐初学者都能弹这么高级的钢琴曲了?
做梦都不敢这么大胆。
“投票!投票!给我往死里给《致爱丽丝》投票!!!”
肯尼斯觉得自己人都飘了。
他第一次在自己公司群里发出了告示,让全公司上下数千号人给这首钢琴曲投票。
他几近疯狂了。
……
肯尼斯并不是个例。
在英国,约翰同样是一个钢琴爱好者。
只可惜今晚的英选手发挥失常,让他差点砸了电视。甚至他觉得六大音乐王国的钢琴曲都听起来一般般。
然而一首《致爱丽丝》却让他听得如痴如醉。
但更让他惊喜的是,当他坐在钢琴面前尝试着弹这首钢琴曲的时候,居然轻松就演奏了出来。
“噢!上帝!”
约翰眼睛放光。
这是什么神仙钢琴曲啊?
如此好听还如此容易上手,连他这样仅仅学过一两年钢琴的人都能够驾驭。
“这样的钢琴曲,绝对不输于任何世界名曲!”
约翰激动吼道。
不仅仅是不输于。
甚至是超越。
其他的世界钢琴名曲,自己只能欣赏。而《致爱丽丝》他却能亲手演奏,亲自体会从自己指尖流淌出来的音符,这感觉能一样么?
大不同!
约翰狠狠握了握拳头。
它不能被埋没,它必须要绽放出它该有的光芒。
那还等什么?
投票!
……
连约翰这样高傲的大英绅士,都放下了高傲的身段,被《致爱丽丝》折服。
那其它国家的音乐爱好者就更不必说了。
加国。
在某个庄园里,一名中年男子当着众人的面炫耀。
“我从未如此开心过,我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居然完整演奏出了《致爱丽丝》。哦,我感觉自己简直在做梦。”
旁边,才学钢琴不久的八九岁女孩满脸骄傲。
……
澳洲。
某个音乐学校。
“天哪,这是我第一次演奏如此优美的钢琴曲。”
“我也是第一次。”
“我感觉自己完全被幸福包围了。”
“只有上帝才能创作出这样简单却优美到极致的曲子吧?”
……
扶桑。
这里的人对自己国家的任何事物都有着一种畸形的崇拜。
然而在听完《致爱丽丝》后,许多人却罕见变得沉默。
“它的确不错。”
“或许真的比《破晓》强。”
“至少将其他几名钢琴大师的钢琴曲比下去了。”
能让扶桑的民众做出如此评价,实属不易。
……
而华夏,王默的家乡。
早就不必说了。
在齐浩宇弹出第一声旋律开始,全网就变得沸腾。
当现场所有人乃至钢琴大师们都被《致爱丽丝》震慑住,当高清镜头将这些世界大师和名流的震撼和惊讶拍摄下来时。
华夏的网友们感觉血液变成了巨涛,一个个激动得面红耳赤。
那种心中涌现出了的自豪感,几乎要淹没身体。
“啊啊啊!”
“我想哭。”
“还得是默哥,他果然没有让我们失望。”
“我就说,只要是无言出手,哪怕是世界级的舞台,一样碾压!”
“之前有西楼已经在童话界冲出了国际,现在又有无言国际钢琴界扬名。我太骄傲了!”
“兄弟们,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