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结合我十来年央企国企的工作经验谈谈这个问题。
一、编制的基本概念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对于机关单位这种体制内的单位编制和非编制是相对的,不是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
在机关单位,对于公务员编制而言,事业编(包括参公事业编)那都是属于编制外。
比如这位宝妈姐姐,她从2012年开始执着于考厅局级部门以上公务员,就是因为他一直是浙江某局内部的事业编。
按年限,她早就可以从事业编转参公事业编,但是她一直没有签协议,核心原因就是参公事业编是不允许通过国考/联考考公务员了。
这也侧面说明,至少在政府工作人员眼中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是存在较大差异的。
不过,这位宝妈多年的烦恼抑郁,在大多数人眼里是幸福的烦恼。
对于临时工,下属国企借调人员来说,事业编尤其是参公事业编那算是很难争取到的编制,在他们眼里妥妥的属于编制内了。
比如,我有个同学去了某市国企集团公司,现在借调国资委。我去恭喜一下他,结果他说包括官二代在内,没一个成功留在国资委,意思连事业编都拿不到,更别说公务员编。
特别说明一下,国企借调的意思是维持你劳动合同关系不变,但是把你派去其他单位具体干活,工资和绩效由原来公司发放。这也是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一个渠道。
我们能理解机关单位编制和非编制的的相对性,才能理解国企“编制”的概念。
二、国企编制的区分
机关单位说完,说回国企。《如何判断一家公司是不是国企?》文中已经说明绝大部分国企都变成了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那么这部分公司很多行为和市场上民企从形式上是趋同的。
绝大部分国企员工没有机关单位真正意义上的“编制”,但是会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区分身份。常见的三种分类包括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无合同工。
劳动合同工:直接国有公司(不包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就是所谓的劳动合同工,简称成合同工也没问题。
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国企直接支付你工资、为你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劳动合同工遵循《劳动法》要求,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不固定期间的劳动合同。
当然,即便签订不定期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给够赔偿金,依然可以辞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