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系某一线城市辞职的警察,辞职前通过了司法考试,于是自信满满在未知体制外深浅的情况下,选择了在2022年辞职下海。
经老徐与同行们打听,此事属实确有其人其事,但在本文中,为防止揭人伤心处,就用王兄代称吧。以下是王兄自己发在某平台上的情况简介。
笔者不禁感慨人世间之奇妙的际遇,恰在王兄在平台诉说遭遇后的第三天,老徐的公众号也推出了首篇原创文章:公检法人员现阶段辞职是否相当于49年加入国民党?
这篇文章迅速在人海中传播开来,收获了数十万的阅读量。对于这篇文章的内容,此处暂且留白,若您对其感兴趣,只需轻点本公众号,便可一览。
在这里老徐要着重分析和说明王兄为什么遇到如此境况,分为三个小段落去讲明为什么,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去选择。
通过司法考试的过度自信陷阱
我想强调的是,通过司法考试在体制外并不显得多么重要,因为它的价值并不稀缺。在体制内单位,尤其是某些地区的公安系统中,通过司法考试的同事比例可能并不高,这或许给人一种错觉,好像这个证书很珍贵。
然而如果把视角扩大到整个社会,你会发现,司法考试资格证几乎就像许愿池里的钢蹦一样,你尽可以许愿,但是它不灵而且遍地皆是。
老徐也考过了司法考试,虽然年代有点早,但是还是知道在体制内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无意外,在考过司法考试后,就会信心爆棚,下一步就想走二条路,考注会(CPA)、辞职。
但是辞职后的那几个主要工作类型,例如企业的监察、安全、政府事务类的需要CPA或者司法资格证书吗?CPA对这些工作而言是完全没用的,司法资格证有些用,只是可以对案件定性分析确实有极大帮助,但不是决定性的。
知识≠能力,所有证书的本质都一样,只是一个门槛,证明你学习过、掌握了某方面的知识,而不是证明你具有胜任某方面工作的能力。如果不相信这条,请自行去招聘网站上看辞职后相关对口岗位的招聘标准就清楚了。
如果是做律师,CPA双证还是有用的,主要作用在突出专业性招揽案源,但解决案源更有效的办法多的是,考CPA跟拿案源的其他能力比起来,也不是最突出的。要记住,律师的最稀缺能力是拿案源的能力,有案源意味着有人愿意为你买单,案源为王这四个字不是开玩笑的。
如今的时代,专业性固然重要,但是市场上压根不缺专业性的人,老徐再重申一次人类经济学定理,勤劳专业肯干不一定致富,掌握稀缺才能致富。凡是大家都能做的工作内容,你就是累死在工作上,也不会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