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鱼姣没有否认,甚至是笑是恣意,连眼尾都沁出了泪水,
“朝瑾,你让人将我光鲜的皮囊撕下,我接受不了的,你要我怎么接受呢?我也不要你给的那层神女,那样虚幻普通的皮囊。
我从来便是靠自己得到想到的东西,没有什么比毋庸置疑的帝王之爱,更能叫人忘记我的过去,也不算忘记,是遮盖,你对我的爱越盛大,越恣意,他们就会锲而不舍的讨论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
如此叫天子神魂颠倒,神思不属。
久而久之,我的过去便不重要,所以朝瑾,你心甘情愿吗?
要给我,更盛大,更嚣张的爱?”
从活下来的那一日,长鱼姣就没有想过要以一小可怜的模样存世。
她在风头最盛时退场,让旁人失去对她指指点点施舍怜悯的可能。
也要在最风光无限时回宫。
站在最高,最繁华的位置。
她最爱热闹,爱繁华。
她的前半生都在深渊泥沼,凭什么要让她重回黑暗,泯为众人,成为被人怜悯的对象?
“别将自己说的很可怜,你听完了我的故事便该明白,我的心动多难。
为了你动了一次又一次,可你真不是个好东西。
说着喜欢我任由旁人给我下毒,用一下美人位便算弥补。
给了我柿柿如意转头砍了,前一刻浓情蜜意转头也能将我丢在群狼环伺的破宫里。
就连猎场上,许了那么多承诺,最重要的事你还是没做到。
最初我对你哪有这么多要求,不过是借你复仇,各取所需,结果你任性啊,你要求我真心,却又要将自己三分的情说到十分来诱惑我。
到头来,还不是得我手刃仇人?”
长鱼姣的声音缠在夜色里,浓的蜜甜的香,尾音软软的还发颤,转过身有些红的眼眶很可怜。
她就这样抬着白嫩的掌心,摊开了给朝瑾瞧,
“你不知道,他们的血多脏,多恶心,我怎么都洗不掉,我不想这样,我不想自己沾上他们的血才要接近你,诱惑你啊。
你是天子,是一言生一言死的天子,早知道你这样坏,吃尽甜头不办事儿,我何必入宫?
寻一个纨绔王爷,色令智昏的那一种,也许勾勾手指他就替我把人杀了,费我这么多,唔!”
长鱼姣的唇被朝瑾凶狠的堵上。
这个小白眼狼最懂怎么戳他心窝。
她说不爱他,说恨他,怎么都行,怎么可以,怎么能后悔当初招惹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