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附庸

且隋 玄武季 2627 字 1个月前

大隋不是禁止官员经商吗?

是,又不是。

之所以说是,是因为朝廷的相这条律令,就明确写在《开皇律》和《大业律》中。

也有不少人,因为违反此律而丢官,甚至是入狱。

但却很少因此,而没命!

之所以说不是,因为这大隋朝禁止官员做生意的禁令,早就名存实亡。

朝廷三令五申地强调不与民争利、官不经商,但实际上有的人该干嘛还干嘛。

官不经商,实在是一件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事情。

大中华自秦朝开始,就明令在朝为官者不得经商。

自此,这条律令被历朝历代的国法所沿用,大隋也不例外。

然而这条律令在现实的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效果成疑。

研究发现,此律的宽度和深度,总是随着各代王朝政治、经济的兴衰,在不断地收放、摇摆。

在大一统的时代,早期紧,中后期逐渐松弛。

王国并立的时代,这条法律简直就是形同虚设,甚至是鼓励经商。

为啥?

需求,生存,贪欲!

只要是人,就有需求和贪欲;有需求和贪欲,必然尽可能的去产生交易和勾当。

当需求和贪欲被极大满足和膨胀之后,原本简单的物物互换交易,就会变成一种规模化复杂化的牟利手段。

国如此,官如此,民如此。

即使是秦朝,也不敢说绝对不与民争利。

有些行业、产业,如盐铁铜等,只能也只能是专营!

帝国,也需要钱财!

这种垄断型生意,往往关乎国家命脉和社会稳定。

但国家专营,难道就不是商?

它们,就不是与民争利?

此外,既然官营也是经商,那是不是也需要具体的人参与?

皇商,官商,私商,外商……

在哪朝哪代,具体负责官营的官员,可是此种经营活动的最大获益者!

史书中,这方面的证据,可不要太多。

隋通钱柜、隋通船运这种商业模式中,出现了三类角色。

皇商,官商,私商。

皇商,可不是咱们大中华辫子朝的独宠名词。

不仅有皇帝亲自下场做皇商的,而且很多情况下,他是用自己的代理人大行殖货之事。

皇帝里的代表,有商朝君主王亥、东汉汉灵帝、南北朝时的宋少帝、明朝皇帝朱厚照……

皇帝代理人的代表,有汉朝的邓通,明朝的许豸……

以及,每朝每代名不见经传的朝奉、采办、少府、太仆、司农等等。

官商,既是官,也是商。

大中华历史上的官商,起于两汉,讫于明清。

范蠡、吕不韦、管仲,西汉霍光的儿子霍禹、西汉成帝时的丞相张禹……

这些家伙,不仅是当朝大官,而且由他们主导的自家生意,也做得很大。

许多时候,当官者本人亲自下场主导的生意,异常兴隆,富可敌国。

另外,还有些官员,表面上本人和家属亲戚绝不经商,让世人觉得其是传统士大夫的典范。

可实际上,那些累世大族出身的官员,都在用各种隐秘的办法,控制着许多庞大的产业和商业。

而新晋的官员,也会开始他的“十万雪花银”之旅!

至于私商,就不多说了。

隋通钱柜、隋通船运这种合伙做买卖的生意模式,也不是什么啥跨越时空的新鲜事物。

最早有明确记载的,是管仲和鲍叔牙做的合伙买卖。

不过现在出了隋通钱柜和船运,倒的确是个很奇特的事。

不是说这生意新鲜,而是这出资形式很新鲜。

皇商、官商、私商三者共同出资,合伙做一个买卖,的确是个划时代的创新!

因为一直独来独往的皇室资本,也放下身段参与到了其中。

真是奇哉怪也!

这比皇帝亲自下场经商,还惊世骇俗!

为啥?

吹口哨的,给自己吹啊!

但这样的事情,在什么新奇事物都有可能出现的大隋朝,实在是不要值得太惊叹。

所以,朝堂上、江湖上,都很平静。

也只有鬼谷子李秀宁,才会觉得这里面有问题,有自己目前还看不明白的蹊跷。

毕竟,像她这等位面的人物,有时候想得问题高度,要比广皇帝、要比她老爹李渊,还要高远!

屁股,决定脑袋!

否则,如何以世界为棋盘?

如何以国家为棋子?

至于,官员与民间私商合伙干买卖的事,这也早就是个历史老话题了。

汉武帝死后,律令遂在,但官员独商、官私合营这事,基本上是自由放飞状态。

官员加商人的聪明脑袋一碰,能甩世人几百步远。

他们总能找到绕过律令,又合理合法的办法,让自家的生意做得飞起。

更何况,东汉自光武帝起到以后皇帝,对官员经商这事,就根本没有怎么关注和限制过。

并且,对官员经商不无支持和赐予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