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是他最无法自控的时候,常常需要人来相陪, 从男娼到就近的侍卫,他尝了个遍。
白天的时候,欲望便会减退,理智重新占据上风。
他会一如既往地厌倦着这样放||荡的自己,也会沉默着把日子过下去。不然还能怎样呢?也不可能比这更坏了。
王后常会让人给他送些吃的,吃穿上没少过他什么。
他却不喜欢那些华丽的服饰,常穿得灰扑扑的,低调又不惹眼。废王子的这个身份认知,他比旁人更加清楚。
居所里最值钱的东西,或许就是那头白色麋鹿了。
这小家伙本就是他的坐骑,裴吉数次索要都没得逞,被王后差人送了过来,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与倾听者。
秦庄吃饱了的时候,就爱坐在门口,抓一把菜叶子,或几颗马铃薯,喂给它吃。
“你说咱们两个算不算难兄难弟?”秦庄一边喂食,一边问:“要是当初我们在魔兽森林里直接战死了,会不会比现在还好点?”
麋鹿正吃着,没空搭理他,他就自顾自地把话说下去:“父亲虽一直看不上我,可我到底是个战士。战士,就应该杀到刀剑卷刃、箭筒空空,才停下的。”
麋鹿吃完嘴里的东西,就凑过来舔了舔他的手心。湿漉漉的鹿舌刮过柔嫩的皮肤,激起一阵麻痒。
“好吧,这些对你来说可能太难理解了,毕竟你不会说话。”秦庄缩回手,如是道。
可他话音还没落,麋鹿就冲他摇了摇头,又用脑袋磨蹭着他的脸,似在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