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得他有些恍惚。
一时间,他分不清东南西北,哪里才是他的归处。
他的信念倒了,秦庄也不再需要他了,他花费数年构建的迷梦也该清醒了。
原来这一场寻找之旅,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错误。
又或者,在更早之前,就错了。
他拿出酒囊来,咬开封口,将最后一口麦子酒倒入咽喉里,在蔓延的酒香中,痴痴地笑了起来。
他看向远方,问自己,他效忠的巴顿国,在何方呢?
他拔下巨剑,看着被多年征战磨得坑坑洼洼的剑刃,问自己,爱慕他的小王子秦庄,又在何处呢?
故国不在,家破人亡。
在茫茫夜幕与浩瀚星辰之下,荒野中渐渐燃起了绿色的灯。
一双挨着一双。
过往的经验告诉他,他已被饥饿的野狼重重包围。
当第一只狼扑过来咬上他的身体时,比疼痛更先到达的,是释然。
也好,也好。
或许这便是他的归宿了。
狼群蜂拥而至,很快便将他的身体重重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