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抓起来,把他的舌头给我割了。”她阴着脸道。
一声令下,几个伙计扑向公孙日月。
可是嘭嘭嘭!
也不知怎么回事,伙计们尽数飞了出去。
公孙日月面色不改,一甩衣摆,盖住两脚。
其中一个伙计懵懵地坐起来,呆了一会,感觉胸口火辣辣地痛,才感觉不妙,扯开衣领,露出胸膛,赫然发现一个血红的脚印!
他们刚才被踹了一脚!
速度好快!
“抄家伙!”不知谁喊了一声。
铮铮铮!
金属剐蹭的声音实在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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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脸色阴沉冷静,退到伙计身后。
伙计们手上有了刀,迅速将公孙日月包围,神色谨慎而又凶狠,渐渐缩小包围圈。
公孙日月摇摇头:“实在是没趣得紧。我为何要住你们这家七穿八烂的破客栈,不过是想给他一个机会罢了。”他指着木板上的吴志城,“否则你们以为,你们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吗?”
“杀!”掌柜的喝道。
那些伙计像打了鸡血,握着刀怒喊着朝公孙日月挥去。
公孙日月双手抱在胸前,冷声喊道:“乱魄!”
破空之声瞬至,白色的剑光在冰天雪地里不甚分明。
可是很快,随着一颗颗扑簌落地的头颅和溅出的温热鲜血,剑光变的红彤彤的,似饮饱了血。
掌柜吓得连连后退,被门槛绊倒,又手忙脚乱地往里爬。
红色的剑转眼到了她跟前,悬在半空,距离她的眼球仅有几毫米停住。
女人脸色苍白。
公孙日月一步步走近,居高临下,睨着女人。
“能配小爷的女人还没出生呢,就凭你,也敢肖想我,简直脏了我的灵魂。”他弹了弹衣袍道。
掌柜笑得有些惨然:“哼!原来是仙人。庆云县的人生活在地狱里早有几百年,现在才来伸张正义,是不是太迟了?”
“哪个脑残的才想伸张正义哦。我本想好好吃顿饭,你们却端人肉上桌来恶心我。你们自甘下贱来世想做畜生,却又来害我啊,你来说说,你们该不该死?”子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