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要回去了,看祖巫的脸色他不是很想将李茂放回去,其实只要他一声令下,他那三千个部下怎么都能将李茂留下,但他没有那么做,没有必要,作为一个部族的首领,他们懂得如何去笼络人心,这好像是聪明人的一种天赋能力。
以物易物的一个集市而已,李茂其实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放在现在的社会形式上,这是一种真正的交易形态的进步。
再次回到大乌山,李茂是在两天后的一个中午,太阳已经开始西斜,现在的阳光已经没有那么烈了,进入山脚的时候,李茂看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玉米林子,整整二十亩地,看样子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收获。
李茂接近的时候,一个穿着兽皮的野人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长矛,他是负责警戒的野人,看清楚是李茂后,就嗯嗯啊啊的高兴的朝着山顶跑去。
李茂小心的扳开一个玉米棒子,里面的瓤看起来很漂亮,但离成熟还有许久的距离,地面是用石块木棍犁过的土地,这片土地因为大火的原因积了一层厚厚的草木灰,非常适合种植庄稼,而李茂现在最希望就是将整个荒原都种上小麦了。
检查完山下的土地,李茂还是比较满意的,看来乌山部落的人还是将他的话当回事儿的,爬上陡坡,逐渐朝着乌山部落走去。
这里山陡林密,爬起来非常费劲,李茂其实早就不满意住在大山高处了,野人们之所以选在这里定居,一是为了防止野兽和同类的侵袭,二是高处可以预防洪水灾害。
但李茂清楚,人类迟早是要离开山洞,开始居住在山下的,所以他才坚持不住山洞,而是住在自己搭建的小木棚屋里。
走过一条小溪,穿越密林后,乌山部落的大门口出现在李茂的视线里,李茂突然感觉肩膀一松,仿佛回到了家一样。门口站着许多人,他们都望着李茂,非常的兴奋,仿佛看到了大明星一般。
乌火兴奋的跑过来,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叫唤的什么,不过能听到他嘴里在喊着“大哥”“欢迎回来”之类的话,当然这是李茂自己的解释。
乌蒙壮硕的身体挡在人前,虽然后面的人都不是很满意,但也不敢说什么,现在的乌蒙在部落里的声望仅次于老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