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千瞩心想这个讼棍又在推销他的“依法治国”理念了,说:“这样不好吧。大明朝还表面上说着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呢,你这么明明白白写在法条上,怕是说不过去吧。”
“督公啊,就应该这样,依法治国一定要有法可依,才能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过去有着太多法律不明确的地方,有着太多的权术运用的空间,这和依法治国的精神不相符的。”
马千瞩说:“用法条来明确这个我没意见,我就是担心每部法律上都扯这么一句是否合适?我觉得元老地位的法条可以放在宪法里列一款就好了,用不着也没必要放在每部法律里――说起来你们连宪法都没起草吧。共同纲领这东西只能算是党章,不能和宪法混为一谈!”
“我也觉得应该这样,不然归化民还不得对这个共同纲领的内容好奇死?再说过了三五十年,这条款挂着就摆明了刺激归化民嘛――招人恨。一个都算不上法条的x少x宽都被人骂了几十年,”吴南海发言了,“咱们一面说说人人平等,一面又公然宣告元老高人一等,要千秋万代,这不但精神分裂,而且给以后的反对派以很大口实。孔子一句意义多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被人一直揪辫子骂孔老二。我们搞个元老更平等,除了立个靶子给归化民之外毫无意义。要我看连宪法里都不该写这条,大家暗箱操作就是了。反正有共同纲领和荣誉法庭的设定,元老真有什么法律问题也不会上普通的法庭。何必写上去?”
最后决定不写这条,但是在宪法中写入元老院是国家的缔造者、领导者、保卫者和指导者的崇高地位。
接着又讨论了企划院提出的迁徙部分工厂到琼山的计划。博铺港本身算不上什么天然良港。目前的货物吞吐量已经达到了饱和的状态。要进一步增加货物周转量,就得进行大规模的港口建设。
“现在仅每年从鸿基输入的动力煤就达到12万吨。这还不包括焦煤和其他大宗商品的输入。已经出现了货物压船压港的现象。很有必要对临高的工业企业进行一次疏散。”
因为已经有了攻占广州之后的产业迁徙计划,所以主要疏散的是造船厂。现博铺造船厂的设备和工人除留一小部分维持修船和小型造船能力之外,其余全部迁香港岛另设新厂。另外耗煤量大,原料和产品两头在外的临高玻璃厂、瓷器厂;需要大量秸秆和水的造纸厂和原料基本靠输入的木材加工厂也将整体搬迁到琼山县。
这样不但可以利用海口港的运输能力,还能减少临高县的非农业人口密度,缓解下住房压力,也便于就近取食:琼山和文昌都是农业大县。
“搬迁我是没意见,就是那些搬不走的厂房、窑口可惜了。”程栋多少有些惋惜。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这些窑口大多是急就式的,标准不高。隐患很大。留下的厂房还可以给其他厂子用。”展无涯倒是满不在乎,“再说这么几年用下来,就算寿命没到也得大修了。正好乘着搬迁的机会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