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本时空的司法实践在很多时候纯粹是形式主义的,死了人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骚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对她说“不必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着太细致的讯问,所以她就把这事交给乙组去办了。乙组的留用皂隶都急着要在新主子面前“卖好”,一个个摩拳擦掌,挺胸叠肚的拿着刑具到了看守所,就在办公的正堂上摆开了架势。
“三老四少们,”乙组的组长阴笑者,“兄弟今日是公事在身,身不由己。你们自己都要识相――这澳洲人的牢饭可不是好吃的。”
说着一声令下,手下众衙役齐声吆喝,将刑具劈里啪啦的往院中一投,只见什么板子、麻花鞭子、棍子、掌嘴的拍子、拶指……最后是一副夹棍。这玩意一拉一拽,就是最厉害的江洋大盗要拗不过。
这番阵势一摆出来,已经被刚才的刺刀吓破了胆的众丐一个个屁滚尿流。提上堂来问什么答什么。
多数被捕的都是听本窦口大骨安排来干活的,据说代价不过是事前事后“吃犒劳”,每人再给三百钱。头目待遇稍好,可得一两银子。
然而他们口中却没什么有用的消息,这些人都是听人差遣,只说大骨关照了来打海阳会馆,打死人不碍事,自然有人顶罪。
被抓的人个个自称都是普通乞丐,听人吩咐而来。慕敏并不相信,关照将人分开审问,很快就把其中的头目都揪了出来――里面还有一个大骨。
大骨不但是群丐的头目,还有自己的地盘“窦口”,在关帝庙人马中相当于“诸侯”的级别了,掌握的消息比一般乞丐要多得多。
慕敏命令先审大骨。他过去替人上过好几次堂,据说什么刑都熬得住,号称“杀打不怕”。然而那是在衙役用刑放水“照应”的前提下,如今无人放水,夹棍收到第二把,便再也熬不住,开口招认。
他招供说攻打海阳会馆的事情是文澜书院的管事师爷史题第出面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