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规费!

离石游记 半边人 1215 字 2个月前

等买物税兑变成银子后,收税的又发明创造了其他创收手段:

“火耗银”,又称秏羡。

原来是指将碎银融化铸成银锭时产生的损耗。

官员们把这一部分损耗强加在百姓身上,征收上来留为己用,明中期火秏比例为正税的20%-30%。

而到清康熙时期达到30%-40%,甚至高达70%-80%。

各级官员层层加码,级级盘剥,老百姓们苦不堪言。

地方官可以以此为名义多收钱,至于这个比例是多少,那就看地方官的良心喽。

古代的老百姓对于火耗收的少的官,已经看做是清官了,当成清如水的清官。

连康熙也曾经说过,火耗收百分之一的官,不失为清官。

官吏们深知官场风高浪险,荣辱无常,升迁无望而机遇不多,任期有限,而手中的权力难保长久。

像一次改朝换代,或是战乱,或是-次意外,他们就不再是官员,退化成为手中无权的世家豪门。

可是世家豪门之间的吞并比之官场更加残酷,彻底贯彻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而虾米只能吃泥土!”的规律。

官员是当然不会坐失在职捞钱的权力,也就“无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见于天下也”。

当然,历史上也是不乏像海瑞这样为官清廉,家徒四壁的清官,出淤泥而不染,至于他的个人能力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在南朝,还没有出现有德操的官员,如果不经历一次农民起义,摧毁现有的阶层秩序,这种情况以后估计很难改变。

离石想到这些,忍不住念了一句古代的诗句:

“清若荷花不染尘,廉如梅花不畏寒。”

社会进步,不止要靠技术和思想上的革新,还要靠社会革命,革掉一批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