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边,盼娣跟沈翠花两人在厨房里忙碌着,没一会沈清歌手里拿着一只野鸡进来,“婶子,把这只鸡也炖了吧,我看篮子里有些蘑菇,就做小鸡炖蘑菇,我都好久没吃了。”
这段时间不是去镇上交货就是回沈家,忙得都没时间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她感觉她人都瘦了好几斤,这只野鸡足足有四斤,够他们吃两餐了。
马盼娣看到野鸡的时候也是很高兴,“清歌,这野鸡是怎么抓的?要不你教我,以后我也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她想着要是自己学会打猎,那以后打猎的事就交给她去做。
沈清歌笑了声,“山上很危险的,要是想吃肉就努力帮我做衣服,以后我给你们发工资。”沈翠花给她打来了水洗脸,水是她去山上那处打的,山上有一个地方会流出水来,还很清澈,平时沈清歌也是用那里的水做饭。
她知道那是山泉水,喝起来很甘甜,大队的人很少来这里,并不知道山上有泉水,要是知道了肯定得每天都来装回去做饭。
马盼娣点点头,随后便拿着鸡进去放血烧水拔毛一气呵成,再把鸡切成小块,跟蘑菇一起放进去一起炖,再放一些沈清歌买回来的调料,没一会屋里满是香气。
大概四十分钟后,便能吃饭了。
等吃完饭后,沈清歌便下山了,她得去一趟市里,而且这次过去没那么快回来,这一次她带了衣服还有头饰,她知道市里那些工厂到时会举办一个联欢晚会,几个工厂的工人会聚集在一起开一个大型晚会。
她打算推销自己的服装跟头饰,今天她特意换上了那一身复古港风的套装,还戴上了头饰,要是头发卷一卷,妥妥的港风女神。
这些衣服也不是很华丽,就是碎花衬衫跟牛仔裤,再搭上一条复古红头饰。
大队的人看到她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这清歌长得真是越来越好看了,特别是穿着这身衣服的时候像极了海报上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