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鹿岗镇慈善会的监督组组长,刘佳慧女士,带着《鹿岗镇期刊》的记者拜访了总督弥墩,想要采访他,顺便送了几本第一期期刊做礼物。」李梓钰是少数能受到弥墩接待的华人之一,顺便拿了这本期刊做调查,他深吸一口气:「这些都无关紧要!
你还记得受伤英警描述那匪徒的样子吗?
很高大,很年轻,武艺高强,枪法如电,没有大辫子……
那你再想想,赵传薪在美国时候的新闻是如何描述他的?
也是高大英俊,一个人甚至能对抗一支一百多人的美国陆军部队,纵横美国东西部无敌手。
这下明白了吧?」
助手若有所思:「明白了。但是好像赵传薪留着浓密的大胡子吧,就像关羽那样。」
「胡子难道不可刮掉么?」
「刮掉?那么长的胡子,估计要留很多年,刮掉岂不是可惜?」
「总之,我怀疑这匪徒就是赵传薪。」
「可是,李警探,就算是赵传薪,人家美国陆军的正规军都拿他没办法,我们又能做什么?」
「我只负责破案,证明那人就是赵传薪就行。至于抓捕,那不是我的任务!好了,你去搜集内地银行失窃的资料,弥墩邀请我和我妹妹去打猎,先走一步。」
助手表面笑嘻嘻,心里妈卖批。
你甩手去带着妹妹跟总督打猎,苦活累活就让我自己干。
赵传薪骑马,绕了一圈,到了云仙街。
港岛的警力不足,无法顾及到西南方,赵传薪今天就从这里下手。
米山这段路程越跑越兴奋,不但速度大大增加,还省力不少,每次落脚对它膝盖的压力也小了很多。
赵传薪拉了拉缰绳,它竟然不愿意停下来。
最后还是照例抽马脸,才将它的兴奋劲给止住。
「以后让你干啥就干啥,不然就抽你!」
远远地,他望向了下亚厘毕道。
那里有几个华警聚集,依然在搜来往华人的身,检查随身物品。
他们的行为值得商榷,但他们现在的态度非常友好礼貌,甚至还会朝被搜身者点点头。
这就是进步了。
赵传薪仔细看看,今天竟然没有英警,倒是有个阿三裔的警员。
看来英警也怕了。
阿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英军队伍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他抬枪。
砰!
一枪过后,自信回头。
米山被枪声惊着了,前蹄慌乱的踏着,好悬没把赵传薪甩下去。
瞬间,将狙击枪收回空间,他拉住缰绳,拍打了几下马脸,米山才安静下来。
毕竟不是军马。
以前赵传薪骑着顿河马随便开枪的。
「走!」
他扯了扯缰绳,调转马头,米山狂奔而去。
他不必检查阿三是否血洒当场。
因为那是必然的。
远处,一群华警面如土色。
有个经验老到的华警,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尸体,小声对众人说:「不要担心,就这几天来看,那人只会对洋人开枪。」
大伙一听,紧绷的身体这才放松下来。
「今天英国警察没来,若明天连印度人都不来了,那他……」
老警皱眉。
这种事的确有可能会发生。
「那就生死有命了。」他也只得无奈的叹口气。
「我听枪声是从云仙街那传来的,咱们要不要去
追一下?」
老警点点头,满脸赞成:「好啊,你去吧,我们在这等着,一会儿好过去收你的尸体。」
「……」
然后,众人七手八脚的将已经死透的印度佬抬走。
有马的好处在于可以四处浪,不必两点一线搞完事情就回船屋。
他将刚刚的兜帽卫衣脱掉,想了想后,换了一件夹克和工裤。
不能老穿着一套衣服招摇过市。
港岛真不算大,赵传薪骑马没多久便走出聚居区,大致到了大潭郊野区域。
此时关外想必都下了第一场雪了,但在这里依然翠叶摇曳,青藤攀树。青山环抱绿水,鸟鸣声幽。
赵传薪看见了一头体型不大的长嘴野猪,眯着狡黠的小眼睛朝他警惕的瞥了一眼,然后颠颠的跑进了林子里。
看见野猪,赵传薪嘴角噙着笑。
关外上山也猪可多了,猎人怎么打也打不完。有胆子大的,还会下山啃食庄家,是许多地方的一大害。
港岛的野猪,比关外的要小一些,品种也略有不同。
正信马由缰的欣赏风景。
忽然一声枪响,再次惊到了米山。
赵传薪俯身,用手摸摸马脸:「别闹腾昂。」
虽然接触时间短,可人和马已然有了默契。
米山听了他的话,消停了。
它也在渐渐的适应枪声。
只是,回头朝赵传薪不满的唏律律的叫了一声。
「闭嘴,别出声。」
赵传薪赶忙趴它耳朵边上说。
听枪声,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距离并不远。
赵传薪拿出了马牌撸子,近战的时候这东西比步枪好用。
但枪声多半不是冲着他来的。
米山走路悄无声息,赵传薪骑马来到前面转角处,自信不会惊动任何人。
前面有一群人,拿着各式猎枪,正在猎杀来港越冬的灰雁。
其中多半是白人,只有两个亚洲面孔,一男一女。
英国人是出了名的热爱打猎,流行于王公贵族群体。
几乎英国历代的君主,都喜欢打猎。最出名的是詹姆斯一世,他热爱的夸张到每天要在马背上待6个小时之久,最后也死在了打猎的途中。
现在的英国人,则喜欢在殖民地打猎。
想想看,带着一副征服者高高在上的姿态,骑着马打着猎,非常有男子气概和魅力。
此时的很多都鼓吹这一类人,导致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打猎的场面。
打猎,在他们看来反而成了一种小资情调。
上世纪末,一些洋人在长江区域,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野鸡灭绝打猎活动,差点把当地的野鸡打绝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