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约约见远方有警察开始爬屋顶,递梯子,将屋顶与屋顶连起来。
打的一手好算盘,这是准备从两侧屋顶楼顶进攻。
赵传薪冷笑,立即收起两挺马克沁,在地上四肢并用的匍匐前进。
到了街边,快速爬起。
砰,砰,砰……
两边警察都时刻观察着他,一看见他身影立即开枪。
赵传薪助跑,再次跃上咖啡厅门廊上,比他们可快多了,一个呼吸间就连续两次跃到了房顶。
他在房顶猫腰向后冲了过去。
“他在屋顶,在屋顶!”
“开火,开火……”
砰,砰,砰……
上了屋顶,赵传薪想躲避子弹轻而易举。
毕竟大队伍在下面,仰射不便,且楼顶高低起伏,难以击中。
那些用梯子爬上屋顶的警察,看到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赵传薪,持枪的手都在哆嗦。
心态崩了。
赵传薪掏出战神M1907,边跑边射。
突突突突……
一个警察连中三枪,在楼顶翻滚着,砸到了地上,溅起了积水,里面夹杂着血花。
另一个警察连滚带爬到楼沿,想要下梯子。
赵传薪打空弹夹,掏出温彻斯特M1897,轰……
警察连人带梯子翻了下去。
轰……
轰……
轰……
《纽约日报》的记者爱德华·汤森亲眼目睹了楼顶赵传薪嚣张的姿态,并拍下了照片。
这家报纸是纽约新闻界的巨头。
其老板威廉·伦道夫·赫斯特在二战及后期时被称为是新闻界的“希特勒”。
这家报纸很有特色,专攻两个方向,其一是黄色新闻,其二致力于凶杀暴力方面的报道。
发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劲爆枪战,恰好符合《纽约日报》的主题。
赵传薪打空温彻斯特M1897的弹药,已经将屋顶清空。
斑斑点点,血洒屋顶。
爱德华·汤森惊呆了。
长这么大,他都没见过如此强悍的男人。
他听见了警察带着哭腔的咒骂,看见有个警察裤裆洇湿。
他见证一群警察因恐惧一个人而四散奔逃。
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气之辈的怒火,他们朝屋顶射击。
然并卵,屋顶之人已经完全占领了高地,将身体后挪,子弹便全部落空。
再露头的时候,已经在二十米开外。
并且莫名的,将马克沁搬到了楼顶。
塔塔塔塔……
爱德华·汤森一缩脖子。
虽然攻击范围距离他还很远。
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马翻,没有冒头的,紧张的快把手里的转轮攥出枪油。
一人之威,恐怖如斯!
然后,爱德华·汤森见那人来到楼沿,用浑厚的嗓音喊道:(必须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message.”
(你们给我捎个信。)
“Iwantyoutotelleverym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诉这里的每个城狐社鼠。)
“ThatI'mthekingofNewYork!”
(老子就是纽约之王!)
说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头土脸的警察,怒火万丈又无可奈何。
可听了赵传薪的话,爱德华·汤森兴奋的浑身战栗,大脑中立刻浮现了最新标题——纽约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