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英国领事馆总领事哲美森听闻苏州死了自己的同胞,他不管罪魁祸首是谁,也不提让何刚德缉凶,只是一味地要个说法。
并且向清廷提出抗议。
显然,哲美森惹不起赵传薪,但是他能要挟清廷。
所以何刚德焦头烂额。
好好个迎春活动,怎么就变成了血案现场?
据洒扫血迹的人说,先农坛上的殷红之色,用上了洋皂,用上了猪鬃刷,却依旧洗刷不去。
或许真应了赵传薪的话——血祭春牛?
此事一时间在百姓中广为流传,越传越邪乎。
他们给赵传薪罗织了各种天神之名,什么下凡拯救黎民巴拉巴拉。
加上今日又捉了金昆秀,何刚德咬牙,于是上报请求太湖会操,震慑太湖盗。
并且告诉县署:“不必去桃花坞,直接在监狱把金昆秀给明正典刑!”
监狱里弄死一个人太简单了,死后再将尸体抬出去示众,警告太湖里的匪盗也就罢了。
不过,这些都是赵传薪不知道的。
他正在和旧神圣火较劲。
所有能想到的方法都试了,旧神圣火就是不动。
赵传薪放弃了。
见前面两人还在争论路线,赵传薪怒了:“妈的长嘴是干啥的?下去问问路不就行了?”
赵一仙灰溜溜下车问路,片刻回转:“赵神仙,咱们向北朝常州方向走,再向西去汉口吧。”
赵传薪自无不可,走哪不是走。
这便简单了,沿着运河走即可。
只是,没走出多远,前面突兀的出现了一群穿着破袄的汉子,各个提着刀剑。
为首之人,乌袖蛮靴,面貌端妍,脸蛋带着些许婴儿肥,两条粗粗的麻花辫,穿着打扮和妆容和此时的妇女大相径庭,不是旁人,正是阿宝。
阿宝手里的两把剑,此时换成了一杆矛。
她立着矛,挡在路上,眼里蓄满了泪水,可面上却带着煞气。
本杰明·戈德伯格“嘎吱”一脚刹车,车子在泥泞的田边小路滑行一米才停下。
赵传薪懒洋洋的下了车,手抄在袖子里,龇牙道:“好狗不挡路,挡路的都不是好狗。”
阿宝提矛,指着赵传薪:“都怪你,耽误了我去救夫君。你这嘴贱的和尚,先杀了你祭我夫君在天之灵。”
哦,赵传薪恍然,原来金昆秀已经被处死,这速度可真快,根本不给死缓的机会。
阿宝身后一众乔装打扮的太湖盗跟着鼓噪起来,但脸上却并无多少悲伤。
赵传薪伸出手,拇指乱窜,仰天道:“贫僧掐指一算,你有点抬举你夫君了,他死了上不了天,谈不上在天之灵。”
阿宝伤心,加上悲愤,听了赵传薪的话后气炸了,哭诉道:“我夫妇二人,取财从不害命,我夫君他获资也从不采花,如今却名列刑章,身罹法网,难逃一死。上天何其不公,老天爷也要弥补他一二,你这恶僧,如何说他上不得天?”
赵传薪心说,这时候应该给小寡妇配上BGM——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
他嘿嘿一笑:“只取财,不伤命?哦,感情你还挺骄傲是吧?用不用我给你你们雕一个最佳太湖盗的奖章?”
阿宝气急攻心,将矛往地上使劲一顿,复又举起,朝赵传薪冲了过来:“今日,我就先杀了你这伶牙俐齿的无耻和尚……”
赵传薪嗤夷然不惧,反而嗤笑说:“小寡妇,你又是伶牙俐齿,又是无齿,那到底还有没有牙啊?”
“啊,我杀了你……”
本杰明·戈德伯格在驾驶位上探头问:“师父,用不用俺从旁辅助?”
迷魂灯可是时刻被他背在身上的,连睡觉都要搂着。
赵传薪笑嘻嘻道:“不用,切记,收拾小寡妇,是我们师门的拿手好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