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概率只能带走一只羊,自然是挑选最好的那一只。不过石恩其实也并不会挑选,之所以挑选最年轻的这只羊,主要就是因为它看起来和其它羊不一样。
因为它的体型要小一点,不知道为何,石恩一想到体型小一点,就联想到肉质应该会比较紧实,吃起来就应该会比其它这些羊好吃一些。
虽然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欢年轻一些羊的人有很多,但喜欢老羊的人也不少。但如果按大部分人的标准来看,石恩也算是误打误撞真的选到了肉质最好的那只羊。
石恩带走羊时,并不是以抗在身上之类的方式,羊的血液还未流干,时不时地还会从破掉的喉咙里冒出来一些。
虽然石恩的全身上下即使谈不上真的和乞丐一模一样,但也和干净完全扯不上关系了。但血液这玩意,要是真弄在身上,不管是衣服还是身体上,都会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的。
石恩只是不方便清洗,所以衣物都变得脏兮兮的,身上也有些臭味而已,又不是真的邋遢到了什么脏东西粘到自己身上都无所谓了的地步。
不过要真是紧急情况,比如直到雪狼们已经清醒过来,石恩也没想到一个比较实用的方法,石恩倒也不建议羊的血液不断往自己身上流了。
所以,在这么非紧急的情况下,石恩选择了拖拽着羊走。哎,你别说,因为地面上铺满了叶子的缘故,还真挺方便把羊给拖着走的。
不用担心沾上很多泥土,也不用对抗太大的摩擦力。虽然石恩并没有想到这两点,只是拖着走没发现有问题,就选择继续使用这个方法了。
石恩拖走一只羊后,半路又突然想到:“我是不是可以一只手拖一只来着?哎!算了,无所谓了!留给这些雪狼吧!它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虽然石恩感觉现在的自己,饿得能够吃下一整只羊,但对于一只羊的分量,石恩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数的,知道这一只羊短时间内就够自己吃了。
虽然不清楚大概会在什么时候腐烂,但石恩感觉,直到这只羊开始腐烂的时候,自己应该是还没吃完一只羊的。所以石恩才能心甘情愿地只要一只,不然的话,石恩说什么也得回头再看看,再去带走一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