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麻利的将陆明非挑选的几个首饰包装好了,递了过来,“客官,一共七十两。”
镯子五十两,很贵,但是也很好看。
不少人在镯子面前经过的时候,都会驻足观看。只是听到价格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他们买的首饰,比如簪子,步摇,手环,其实也就几两银子,贵不到哪里去。贵的是做工,上面的雕花。
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平常一个月的月银,也就二两银子。得宠的自己手里头有铺子,时不时还有父母给的零花钱,所以才有闲钱买自己喜欢的首饰。
但是真要买一个五十两的玉镯子,还是算了吧,有点买不起。
但林锦玉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把镯子买了,很是淡定的付了银子。
她穿的很普通,一眼看去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但是谁知道她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就是为了给自己夫人买首饰?
一时间,店里的其他客人神色十分复杂。谁不想要一个掏钱掏的特别快,一点也不委屈自己夫人的妻主呢?
陆明非看着手中的镯子,那是越看越喜欢,脸上的笑容都不自觉的变大了许多。
“谢谢你,锦玉。”
“别谢来谢去的,咱们是一家人,不讲两家话。”
林锦玉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她是家里的顶梁柱,那她就应该承担起所有责任。
对自己的夫人好,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亏妻者,百财不入。那同理,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亏夫者,也一样赚不了大钱。
爱人如养花,她养的这朵花,确实是养的不错。
反正两个人站在一起,没人觉得他们像夫妻。毕竟她背着背篓的样子,像个小工。
所以买新衣服,就是下一个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