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队长

半岛两班人家 书接上文 1365 字 11小时前

“内,会长xi!”

“不要紧张,放松”,李明善朝坐在对面的青岛大妞友善地笑了笑,“私下交流的时候你大可随意点,另外在职务后面是nim,不是xi。”

“……内?”

“这个倒是学的挺快。”

李明善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文件,又把它轻放在了宋茜面前,“既然已经取了艺名,今后我就喊你victoria吧,这是你的专属合约,先看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内…是。”

虽然在北舞这位年轻的会长已经表明过态度,可当第一份经纪约就这么摆到自己面前时,victoria仍旧觉得有些不敢相信,情急之下,连语言系统都开始混乱起来。

“还真是没出息,今后你要签的合约多了,总不能每回都失态吧。来,跟着我打开第一页,我给你讲。”

打开另一份合约,李明善对照着里面的内容开始讲解,“合同期限方面,虽然我不是很赞同,但入乡随俗吧,你跟其他成员一样,都是五加二,也就是说五年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就自动延续两年。”

“明白。”

“其次就是待遇方面,因为你们都不涉及培养成本,所以除了每个月的固定薪资,本土各类演出包括专辑销售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和公司五五分账,海外演出的话公司占六成。至于各类代言,也是五五分账。”

“可以。”

“在人员配备和置装方面,除公司配备外,其他都需要由你个人负担,这个能理解吧?当然,语言老师的费用还是公司负责。”

“能理解,我没意见。”

“剩下的一条,是独属于你的条款,在最后一页。”

victoria带着点小疑惑翻到最后,很快就在补充说明一栏看到了所谓的专属条款,“队长津贴?”

“对,但生效期不是现在。”

“可是,我当队长,能行吗?”

“目前当然不行,你的语言首先得过关,至少得做到和其他人无障碍交流吧。”

李明善指着成员名单上朴嘉熙的名字,“这位老大姐你也见过,她之前是做其他艺人的舞指兼伴舞,不管是演出方面,还是对业内的一些说法都经验丰富,所以在前三年,她将会是你们的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