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21岁的元稹寓居蒲州,在此邂逅了才貌双全的崔双文。元稹便对崔双文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开始疯狂写情诗,一篇一篇的情诗被送到崔双文的手上。
身为大家闺秀的双文一开始自然是不愿,但也受不起元稹的猛烈攻击。
戏调初微拒,柔情已暗通。
崔双文终是与元稹私会缱绻,私定终生。元稹誓言功成名就日,就娶崔双文为妻。
三年后,24岁的元稹拜别双文,到京城参加吏部考试,一举高中,入了秘书省任校书郎,被新任京兆尹韦夏卿看中,要把自己女儿许配给元稹。
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京城市长兼市委书记,实权威重,且韦氏为唐时名门高第,相比而言,崔双文家中虽富有,但毕竟没有权势——
元稹果断弃了崔双文,娶了韦夏卿的小女儿韦丛为妻。
男人信誓旦旦许下的诺言终究是抵不过他的仕途名利,曾经的海誓山盟如今却变成新人笑,旧人哭。
这一段始乱终弃的公案,不仅存在于《莺莺传》中,元稹所作长诗《会真诗》也留下了清晰的证据:“低鬟蝉影动,回步玉尘蒙。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
眉黛羞频聚,朱唇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光珠点点,发乱绿松松。”
妈的!这首诗分明是首艳诗嘛!
所以说,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才华的文人耍流氓。
写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等千古痴情语的诗人,竟然是如此浪荡的渣男?!
可笑吗?
一点都不可笑,文人不一的才子骚客比比皆是,不论古今,也不分中外。
……
任无锋脑海中捋了捋元稹和崔双文的故事,大概已经明白澹台琉璃和前任的剧情梗概了。
他留意着女孩的眼神和微表情,问道:“你还会经常想起他吗?”
“偶尔会想起,毕竟是初恋,说不会想起是骗人的。”
澹台琉璃微笑着,坦诚道,“不过不经常,都过去了。”
不仅仅因为是初恋,还因为是你的第一个男人吧——
任无锋微点着头,默默思忖着。
然后渣男锋想起自己也是很多女子的第一个男人,想着她们也应该会或偶尔或经常的想起自己,便有些怅然。
我是希望她们经常想起我,甚至念念不忘呢,还是宁愿她们只是偶尔想起甚至忘记我呢?
人类啊,真是复杂的生物!
“我觉得我不是因为他本人而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