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倚在贵妃榻上看书的曲尽欢在人进屋后抬眼望了一下,一时间竟也没认出来眼前这个有些异域模样的高大男人就是今天买下来的那个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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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以奴隶的标准来说未免也太好看了点吧!
男人看起来还有些局促,古铜色的皮肤与中原人格格不入,但面庞英俊棱角分明,乌黑的长发带着明显的蜷曲,五官更加立体,眼窝也更为深邃,尤其是那一双金瞳即使在夜里也格外明亮。
按照“曲尽欢”的记忆来看,这人无疑是来自楼兰的。
这些年大周的有钱人盛兴购买漂亮的楼兰奴隶养在家里,所以这个人大约也是本来要被抓回去卖给富商的吧!
曲尽欢放下书,看到男人手里还死死地抓着那支发钗的样子不由得摇头。
“那发钗给你了就不会要回来了,你自己看着办。”
男人的身体一僵,立刻把发钗揣进怀里,犹豫了许久开口问道,“为什么救我?”
“你做了几年奴隶了?”
男人没想到曲尽欢会反过来问他,愣了一下后小声回答,“三年。”
“是嘛,那难怪你还有胆子逃跑。”
曲尽欢说着把脖子上的丝帕摘下来,微笑着迎上对方逐渐惊讶的眼神。
“这么说来我算是你的前辈,你这么敢跑,我很欣赏你。”
男人在震惊之中一步一步走到贵妃榻边单膝跪下来,盯着曲尽欢脖子上那明显是常年戴着镣铐而留下的伤痕。
或许是王府小姐也曾是饱受囚禁之苦的奴隶这一消息太过震撼,男人的手停在半空中想要触碰那伤痕又不敢碰。
曲尽欢清了清嗓子,让男人猛的回神注意到自己的失礼,于是急忙站起来后退几步不好意思地错开眼。
“为什么愿意收留我?我是个楼兰人,不担心把我留在璟阳王府会出什么事吗?”
曲尽欢也没有追究什么,听到男人的疑问也只是重新拿起书淡淡说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你拿着发钗来到这里就说明你想留在王府,我会安排你从做我的小厮起步,如果你想往上爬就要看你的本事了,用武力也好耍手段也罢都随便你。
唯一要记清楚的就是是璟阳王府救了你,而我是你唯一的主子,不管你怎么向上爬都绝不可以背弃璟阳王府,否则我可以让你哪里来的回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