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姜慈告诉我,蒋溪那边的律师意思是要求和解,我们先动手打了人,但对方不予追究,要求双方约定不再找各自麻烦。
姜慈问我,阮小姐,咱们要答应对方的要求吗。
看到微信群里姜慈发来的消息,我忍不住冷笑,回复姜慈说:要求?她有什么资格提要求?她该请求。
许微棠更是生气,在微信群里发飙,“蒋家要脸吧?她敢嚣张一个看看,老娘随便找几个营销号,轻而易举把她往死里搞!死三八,还敢要求?真他妈的晦气!”
我说,“我们不同意她的要求,让她自己想想明白,为什么我会先动手打人,要对簿公堂,我静候佳音。”
姜慈把我们的意见转达了之后,我本以为按照蒋溪的尿性,她要跟我们刚起来的,但没想到对方律师说,请求我们原谅,并且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这次用的是请求二字。
我没再管理这件事情的后续,交给了姜慈全权处理。
本以为姜慈是按照和解处理的,毕竟是我先动手的,说和解也说得过去,要真对簿公堂,我也要为打人的行为负责,只不过是我宁愿负法律责任,也不愿意和蒋溪委曲求全。
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姜慈微信给我转了一块钱,然后还给了转了一张蒋溪写的道歉声明。
手写的那种。
声明里写到,是她故意出言挑衅,导致我动手打人,她是过错方,请求我撤销对她的指控,今后她不会再跟我起任何冲突。
其余的就是那种很官方字眼的道歉词汇。
虽然这东西一看就是对方律师给的文本,她照抄来的,哦,不,都不一定是蒋溪本人亲手抄写的,但我也觉得很爽。
姜慈说,“阮小姐,赔偿款我就要了一块钱,就当是给您出气了。这一块钱您收着,是咱们胜利的纪念!”
我不由地给姜慈点了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