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把衣服脱了,棉花里太热了啊……”
方乐言的感觉有人在替自己脱衣服了,他弯着嘴角不停的乐。
抬起手捞啊捞摸到了丧尸乱乱的绒绒的头发,就撒酒疯似的揉来揉去。
“我好喜欢你啊裴朝,我喜欢你。”
脱下衣服后身上的热意少了些,空气中的凉意让他又打了个哆嗦往被子里缩。
“棉花湿了。”
“你抱抱我。”
方乐言根本不知道自己喝多了会成了这种德行,一反常态的跟个小孩儿似的说话,他也如愿被搂进了怀抱里。
贴着温度正好的身体,方乐言舒服的蹭着打滚儿,还撒娇。
“亲亲我,裴朝你亲亲我……嗯。”
嘴很快被堵上了,浅淡的温度和少量的湿润在纠缠,夹杂着股子浓重的酒味儿绵绵交错。
方乐言带着糊涂劲儿今天显得尤其热情。
搂着裴朝脖子亲吻。
嘴上不闲着心里也不闲着。
【我喜欢你,我喜欢亲你。】
【你亲亲耳朵,我想让你……耳朵。】
“……”
发热的耳朵降了温,方乐言在裴朝的怀里仰着下颌哼哼,像个懒猫似的舒展开四肢,然后变成了软乎乎的一只仰着。
浑身上下因为酒精都泛起了淡淡的薄红。
裴朝喜欢方乐言身上的绯红颜色。
比如红润的嘴唇颜色,和害臊时泛红的耳垂他都想去碰一碰。
但是从来没看见过方乐言全身都泛红,本来白皙的肤色染上了浅薄的粉,更像是一朵正在盛放的花蕊。
想亲亲,想啃啃。
他看了看变得安静下来的乐乐,凑到唇边嗅了嗅那股子浓郁的酒香味儿,贴贴又含吮了阵。
亲了唇瓣,蹭到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