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个人,五名战士,逃到高层上,还是被吃干净了。只有对讲里留下说是头大猩猩和一只狮子。”
一只狮子和一头大猩猩!
如果条件允许,先干掉猩猩是正确的。
馆外,丧尸化又被干掉了的长颈鹿的尸体,翻着无眼瞳的大白眼,倒在路边,继续腐烂。虽然没有丧尸和变异动物对它感兴趣,但巨大化的昆虫,却爬满了遗骸。
噢!不知鸟吃不吃这些变异的昆虫。
噢!天啊!虽然我还没有捕过鸟类,但,它们本是我想列入选择的。而且——
压住心底泛起的恶心。再次和小五黑下达了有事快跑的命令后,因不知对方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我还是持了谨慎的态度,想探一探虚实再说。敛气静息,挎着步枪,一身装备齐全的我,带头轻手轻脚,摸进猩猩馆。
猩猩馆门大敞着,一面面碎裂了的复合玻璃墙后的兽室,全是空的。馆内一地的碎骨,原本末世前,就很闷臭的馆室,现在更是臭得不堪忍受。
整个转了一圈,变异动物的味道、气息,浓重、强烈,但却没有一点在此“生活”的迹象。失望之余,也松了一口气。
猩猩里,我个人喜欢山地大猩猩,和红毛猩猩的小幼崽。凭长相,我不太喜欢黑猩猩,小幼崽都勉强看。(可能与人类过于相似,让我从心底排斥)很难想象当年珍妮·古道尔为了研究黑猩猩,在贡贝的原始森林,与野生黑猩猩朝夕相处,先后长达3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