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守安兴奋的跳下马,看着眼前这头野狼。
“怪不得我看着眼熟呢,原来是和那头灰狼一伙的!
它这是把自己的同类送给我们当猎物了?”
金姝骑在马上,慢悠悠的往前走。
“和人类一样,狼群也会肃清内敌。
送给你你就收着,别辜负了它的一番好意。”
“真贴心啊!怕别人看出来是被同类咬死的,这头狼身上一点撕咬的伤口都没有,看起来好像是被摔成这样的!”
金守安兴奋的拿出弓箭,给了那头野狼最后的致命一击。
有了箭孔,那这头狼就真正的属于他了。
于是乎这次秋猎,金守安毫无意外的成为了魁首,夺得了金家人自己设下的一千两奖金。
因为这个事,金守安瞬间名声大噪。
整个和安县的姑娘都知道金家大公子在本次秋猎中捕到了一头森林野狼。
这狼族神出鬼没,凶狠强悍,别说捕杀了,但凡是见过它们的人,基本上都是九死一生。
<div class="contentadv"> 而这则侧面体现了金守安的能力。
金夫人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只说了一句。
“看来今年给守安找媳妇的事情终于有着落了。”
作为和安县有名的纨绔公子哥,哪个好人家愿意把姑娘嫁给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
金守安又不是一个欺男霸女的混账,就算遇到喜欢的,若别人不喜欢他,他也不会靠着金家的势力去强迫人家。
于是同龄人都成亲生子了,只有他的后半生仍然没有着落。
这下好了,捕杀野狼这个威名传了出去,也算是能稍微清白一点往日的恶名。
以前对娶妻生子这件事没什么意见的金守安,这一次在收到了女方的回帖之后,竟然摇摇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金夫人:“混账东西!你知不知道你娘我给那么多户姑娘家里下帖,好不容易有一家愿意回帖了,好事将近你和我说你要先扬名立万后成家?”
还扬名立万?
金夫人听着就忍不住想笑。
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了解自家这个儿子?
骑射技术还没有自己好呢,估计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让他捡了漏回来,没成想还真的让他骄傲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