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同盟圣城,一处雅利安氏族的房产,六岁多的李芳华正在走桩练拳。
这是她哥哥李不让,半年前回圣城开纹章发布会前就交给她的。也许李不让自己也没想到,李芳华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没多久就已经学得有模有样。
如今她练起来,已经很有几分神韵。不仅如此,也许是从小受李不让的“言传身教”,李芳华做任何事也都是不做则已,一旦做就要尽最大努力去做。
而且,练习这个脚桩和拳架之后,李芳华和李不让当初一样,开始食量大增。所以本就比正常孩子“高大”出一大截的李芳华,已经长得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了。
按照李不让的嘱托,在马丁·瑞奇的帮助下,本杰明已经给李芳华联系好入学战争学院的一应事宜。
所以再过两周,李芳华就要去战争学院报到了。肌理纹章是她内心中,最期望的主修学科。
她至今都不曾忘记自己小时候,李不让告诉她的话“看似哥哥是在处理这些兽皮,但那其实是一种斗争,一种和生活的斗争,借这种斗争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她手中总是把玩着自己的作品,那是当年自己的修补术完成时,送给哥哥的乌金木做小挂坠。
如今,这个小吊坠已经被她把玩地光滑无比,彻底掩盖了之前的那一份“粗制滥造”。
每次把玩这个吊坠时,她总会想起,那一个个漆黑的夜里,自己的哥哥为了兄妹二人的生活,日以继夜地“斗争”着。
每次把玩这个吊坠时,她总会想起,那一个个漆黑的夜里,自己的哥哥一次次将手放进自己配制的草药中,然后疼得只敢发出嘶嘶的呜咽。
她知道,哥哥如今已经寻觅到更宽广、更深刻的人生意义,所以她要追赶哥哥的脚步,尽管那样会让她像哥哥当年那样不断地艰苦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