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州县政务繁剧,官员设置却极为精简,只得发明里甲、粮区、乡约等制度,勉强维持政务的运转。
粮长、里长常为州县官分担征粮、摊派徭役、维护治安等重任,但粮区、里甲并非正式的行政组织,州县官只图用着方便,对他们需索不断。
有良知的里长、粮长,面对上司的无尽需索,只得倒贴家产,常有毁家破产者。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粮长、里长亦争相舞弊。州县官员深知其弊,却无力纠治,大多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州官、县官名为亲民官,但除了诉讼之外,并不与百姓直接打交道。相反,粮长、里长却代表政府与百姓打交道,地位举足轻重。
丹初决定增设乡长,实际是为了在州县以下增设乡一级政府,加强对基层的控制。他目光炯炯,不容置疑,沉声说道:
“我听说,正德年间,某县每年承办宫廷贡物,价值只有一百多两。然而各级官吏上下其手,里长、粮长亦肆意妄为,最终逼索四千余两的贡物,竟是正常需求的四十倍之多。
“该省巡按刚刚上任,立即上书朝廷,认为朝廷奢侈无度,不恤民力,请求下诏减免。孰知,户部发文驳斥,说户部每年例收一百多两的贡物,何来四千余两之多?着令该省严加勘查,回报部里。
“巡按大惊失色,方知捅了个蚂蜂窝。经调查,真相很快水落石出。原来,各级官吏皆从中渔利,粮长、里长亦胆大妄为,实际从百姓手中盘剥不下五六千两。
“万历、崇祯年间,朝廷加派三饷。三饷本身并不沉重,但各级官吏上下其手,百姓实际负担的加饷极为沉重。
“朝廷背负了骂名,却收不上多少税赋。各级官吏、里长粮长,乃至田主,却借三饷大肆盘剥,负担全部落在农民身上,逼得农民走投无路,起而造反。
“教训深刻,我们必须铭记在心,绝不可重蹈覆辙。是故,要着佃纳粮,使田主不能再盘剥农民;要设置乡长,使粮长、里长不能再蒙蔽州县,使赋税尽归官府。”
说白了,着佃纳粮也好,增设乡长也好,都是为了加强官府对农村的掌控,杜绝田主、官吏对佃农的剥削。其最终目的,便是让官府集中一切资源,动员一切力量,全力抗衡清军。
丹初的话发人深省,如同醍醐灌顶,令众人深感佩服。即便是学富五车的方以智,亦暗中叹服,觉得丹初此举切中时弊,不失为救时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