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这里本有独孤信一座庄园产业,用来收存转输沿渭水东来的陇右木材的,不过被李泰借他娘子之口从老丈人那里要来了。
如今独孤信已经不在秦州坐镇、换上了宇文导,他家的木材生意总也不好再大张旗鼓的做。于是李泰便利用这庄园,又借去年囤粮在左近购买了一些土地和邸业,建成一个临时中转中心,陇右来的商旅和货物可以在这里短驻休整。
同时未来汉中和蜀中整体都被西魏拿下之后,这陈仓集散中心又可以作为向秦岭以南进军销售的一个基地。
一直到翻越子午道,都是由李泰的人负责运输。货品抵达安康后,便可以进行一个初步的盘点,然后装箱上船,沿着汉水一路南下,并在襄阳接收分销。
货物南来便是这样一个流程,具体的钱货交割步骤同样需要明确。这种跨地域乃至于跨国的商贸行为一个统一的价值核定,再加上又是大宗高端的货品交易,一旦各自价值认定稍有偏差,所涉及便是非常庞大的利益得失。
李泰虽然是商品的供给方,但在秦岭以南的合作过程中不必刻意强调这一身份。他将会与岳阳王等人一起出资将运送到安康的商品购买下来,然后从安康到襄阳的最终销售所获取的利润,他们这些人再按照比例分成。
具体的利益分配方案,李泰所提出的比例是他占据四成、岳阳王占据三成、李迁哲占据两成、齐兴郡的席固占据一成。
李泰之所以占据最多,这自然没得说,毕竟没有他就没有这条商路财源的产生。所以岳阳王和李迁哲对此也都没有反对,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岳阳王拿三成同样无可厚非,因为这些商品终究是需要在襄阳这个江北大镇变现售出,所以岳阳王的贡献和功劳同样不小。
至于说李迁哲拿两成,老实说是有点少的。毕竟安康这个地理位置太重要,单凭这一点就足够让李迁哲占据两成利润。更不要说还有货品的装船、运输等等事务,都需要李迁哲安排人员负责。
但是李迁哲这里占股再多,齐兴郡的席固就必然更少,如果彼此间差距太过悬殊,就算最终所得仍然颇为可观,怕是也要被对方视作耻辱。长久而言,就是一个分赃不均的隐患。
所以李泰针对这一点便提出了一个补偿方案,即就是他们这些人按照比例出资在安康接货,这些货款无论以任何形式进行支付,都需要在安康兑换成为金子进行交付。
首先南北物价和货币制度差别比较大,而金子的价值相对则就比较统一。其次将货款兑换成金子的话,运回关中也比较方便。而且同胡商们交易的时候,金子也可以直接作为货币使用。
安康本多金矿,李迁哲家作为时代盘踞彼乡的大土豪,当然不会少了这方面的产业和积累。他家开采出来的金子也需要售卖变现,如今直接就可以在家完成,如此李迁哲既得了便利,也能享有一部分隐性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