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丹麦诸事(四)

中世纪人生 四呱 1107 字 1个月前

“国王对一切案件有监察权,可随时要求更换一名贵族法官进行案件审理。”

诺恩满意的看着这几条,心想这下总算能把自己从一大堆狗屁倒灶的破事中解脱出来。

至于贵族愿不愿意干,诺恩压根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贵族议会的建立,虽然没有赋予具体的行政权,但却将国王的一部分裁决权赋予了贵族,无形中增大了贵族的话语权。因此肯定有想上进的贵族削尖脑袋也要混上这个职位。

让大贵族处理那些琐事,诺恩只要当一个公正严明的诺青天就行。

不过诺恩转念一想,贵族法院有了,贵族之间的破事搞定了,可是自己领地上的平民怎么办?

诺恩摸了摸下巴,吕贝克和汉堡还有石勒苏益格估计能抽出足够的官员当巡回司法官,定期处理平民之间的事,可万一有冤假错案怎么办。

而且一旦涉及贵族欺压平民的事,贵族法院想也知道只会帮贵族,到时候民怨沸腾,官逼民反,弄出大乱子再去杀贵族的狗头只怕也来不及了。

陈涉、张角、李自成等等人名闪过诺恩脑袋,令诺恩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不要以为欧洲老农只会逆来顺受,相反,欧洲刁民造反的手艺可熟练的很。特别是城市里的市民,稍有不如意就把贵族或者主教什么的赶出城。

为了不让星星之火把自己的草原烧光,诺恩急忙在另外一张羊皮纸写道:

“关于建立平民议会的想法。”

“平民议会设立60名席位,由各地公民数量决定名额分配,人口多的领地享有对应比例席位。”

“各地公民均可参加议员竞选,取得当地公民多数票者即可当选,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