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预(222年-285年),字元凯,京兆郡杜陵县人。魏晋时期军事家、经学家、律学家,曹魏散骑常侍杜恕之子,三国时代真正的终结者,明朝之前唯一同时进入文庙和武庙之人。
杜预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吧?杜预就是我,我就是杜预。
如果问我世界上最有用的事情是什么,我会回答你读书。如果要具体点,那就是多读书,会读书,真读书。
我读经书,更爱《左传》,有点《左传》癖。但读书不能死读书。经济、政治、历法、法律、数学、史学和工程,都是我的菜,这是一通百通,融会贯通的事情。
因为会读书,立德可能是我无法企及的,立功、立言我差不多可以做到。
祖父忠于汉,父亲忠于魏,很多人说我忠于晋,其实我是忠于天下。
世族放纵,社会黑暗腐败,各级官吏蝇营狗苟,门第之争日益严峻。我建议实行考课制度,建立严明赏罚的制度,就是对官员进行考核。
以六年为期,六年中优秀的要越级提拔,差的上奏朝廷免官,“优多劣少”者继续留任,“劣多优少”者降级使用。
我读天文学著作,通过研究和观察,发现旧历法不合晷度,所以主持制定了名为《二元乾度历》的新历法,试行无误后得以诏行天下。
我读《考工记》,设计并主持在孟津渡口修建了富平津大桥,从此解决了洛阳进出道路少和拥挤的问题;制造出用水力推动的连机碓和水转连磨,可以利用水力推动几个碓同时舂米,极大的减少了人力成本;又根据记载重新制造出欹器,献给了武帝,欹器就是水少则倾,中则正,满则覆,寓意“满招损,谦受益”。
律学是一直经学的一个分支,但汉律刑罚苛碎、条目繁密,计七百七十余万字,二万六千余条,难免就有很多漏洞。
我主张纳礼入律,礼法合一,就是“网罗法易,格之以名分”的原则,以名分为标准来解释法意,将法律纳入名分的匡范之中,从而做到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我认为“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只有极简才更有操作性,要明白律令是不同的概念,律是用来定罪量刑的,令是指各种规章制度。
最终《晋律》只有二千九百余条,十二万六千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