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须谨记,祂的教诲是最美妙的音符,祂的脚步是最激昂的擂鼓。”
里卡斯双手合十,低头站在诵经师身后,脚下是松软的黄沙,身前身后,左侧右侧,皆是无垠沙海,空气被烈日烤得滚烫,炙热的高温想方设法妄图穿透他浅黄色长袍的防线,入侵他的毛孔。
他无法集中注意力,这里太热了,脚下就是足以烧焦皮肤的砂砾,耳边除了风声就只剩他的导师和他语调平稳的念诵声。
穿着白色长袍,裹着白色头巾的诵经师将一块白布扑在砂砾上,然后跪了下来,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一边吟诵一边弯腰,在他身后除了“小诵经人”里卡斯外,还有整个商队的百余人,但他们可没有垫子,唯一能够将他们与滚烫的砂砾隔绝的只有他们的袍子。
没人知道诵经师的真名,替他打扫帐篷的仆人不知道,他的弟子也不知道,因为一旦成为太阳帝皇的仆从后,人们就只能称呼那人为“诵经师”,而最有威望,同时寿命达到80岁的则会被称之为大诵经师。
里卡斯是6岁时跟随诵经师学习的,现在15岁的他年纪也不算小了,有着灰白的短发,血管突起的手,相比同龄人还算强健的体格和平稳的念诵声。
尽管所念诵的篇章早已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但里卡斯至今没有真正理解,盖因其含义着实晦涩,而且吟诵的语言和他部落的语言相差甚远,作为一名15岁的少年,他也只能理解最表层的含义——祂是所有人的主宰,也是星辰与天空的主人,祂是永恒燃烧的双头雄鹰,只有彻底的忠诚于祂,才能避免暗夜中的恶魔侵袭自己的灵魂,才能在死后升入满是甜乳与绿洲的天堂。
当然,里卡斯并非一点问题也没有,他有时也在想,星辰之上会有什么?除了天堂以外呢?太阳经中描述的天使与恶魔的血战又是真的吗?
而导师,也从不为他释疑,甚至让他不要去思考。
“只要背就行了。”
成为诵经人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能够背诵一整本厚厚的《太阳经》,这不仅仅是教团唯一的经典,更不仅仅是信仰,其中还包含了人们必须遵守的律法和生活方式,可以说《太阳经》就是阿塔文明世界的根基。
很快,早课结束了,商队又忙碌起来,他们必须赶在太阳悬在他们头顶正上方前抵达下一个藏身处,否则太阳帝皇的愤怒会把他们全部变成沙海中的干尸。
这就是里卡斯所处的世界,所有人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要接受太阳的严酷考验。
就像诵经师教导的那样,祂从来不是一个仁慈的主人。
他的族人们称呼他们的世界为阿塔,翻译过来就是一个有点粗俗的词语——沙之舟。
甚至在里卡斯开始成为一个小诵经人前,他都不知道什么叫“甘霖”,他的导师解释说那是太阳帝皇最大的仁慈,也就是天上会降下珍贵的水,而上一次出现甘霖,据说已经是两千年前的事了。
至少就里卡斯所知和所看到的,他们的世界只有荒漠,沙漠,寸草不生的山脉,白天的温度足以杀人,夜晚的严寒又极为致命,这种情况下理应不存在任何生命才对。
然而人总是顽强的,最早的先民如何生存早已是远去的历史,而那些绵延山脉中的开凿的洞穴却是这个世界最古老的文明遗迹,在这个被烈日炙烤的世界下,还有着足够生命栖息的小天地,先民们一直向下挖掘,最终找到了一条据说诞生于极北之地的地下暗河,他们将其称之为蠕川,因为在古代的神话中,这条暗河是由一条巨大的地下蠕虫凿出来的。
其实就里卡斯看来,那光滑得不可思议的地下通道一点也不像蠕虫能凿出来的,甚至他还注意到那些几乎被时间抹去了螺旋状刻痕。
但不管怎么样,这条地下暗河孕育了这颗干涸世界的生命,并且也构建起这个世界稀少的文明。
由于地下世界的复杂和黑暗,以及地下河由于地形导致的巨大落差,使得这个世界并没有形成普遍意义上的统一国家,大部分文明以部落和小型城邦的形态存在,他们的居住地往往都建立在南北半球远离赤道和两极的温带上,并且多数建立在荒漠中那些巨大的地下洞穴周围,甚至直接沿着巨口般的洞穴搭建复杂的半地下城市,这样既可以享受阳光以及种植他们最需要的口粮作物面包树,又方便从深邃的地下取水。
虽然地形和气候导致大部分居住地都处于隔绝状态,不过随着一千多年前人们驯化成功一种名为沙罕兽的大型耐旱驮兽成功,使得远距离贸易成为可能,于是就诞生了大大小小的商队。
而随着商队兴起的还有太阳教团,沙罕兽就是这些据说来自星辰的使者们带来的礼物之一,他们带来的不止有太阳经,还有这个世界的文明,这也使得金色的双头雄鹰标志很快就在阿塔世界的绝大部分部落和城邦树立起来。
嘛,当然来自星辰也只是传说,最早一批的教团传教士早就变成陵墓里的枯骨了,他们究竟从何而来怕也永远都是个谜团。
反正里卡斯不知道,他也不打算去触导师霉头,毕竟他这个年龄了都还不是诵经师,如果不是看在他死去父亲的面子上,可能他的导师早就和他说他没这方面天赋了,这次跟随商队前往赛迦城,一方面是导师要参加一次教团集会,另一方面则是让他最后参加一次诵经考核——太阳教团没有上下阶级,诵经师们原则上都是平等的,大诵经师也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呼,他们唯一的权力就是给一个诵经人“裹头”与“传书”,也就是授予正式诵经师的资格。
不过里卡斯自己也没什么信心就是了,如果这次还不行,那么即将16岁的他就得脱下诵经袍,回老家讨生活娶媳妇了,不过像他这种无父无母的闲汉恐怕难度也有点大就是。
或者他也可以成为一名城邦卫士或者牧场保镖,他虽然背书不太行,但舞枪弄棒还是不错的。
很快,整个临时营地里沸腾起来,苦力们正努力把比两个人高,身上长着鳞片和粗毛,四肢粗壮,高高仰着脖子,毛茸茸的脑袋上还长着一个扁扁的硬喙的沙罕兽从地穴里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