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胡霁色家一口气买下五十亩良田,那目标绝对很大。

“那按道理,是不是应该把你爷你奶接过来享福?”胡丰年道。

顿时胡霁色就觉得犹如一盆冷水兜头浇下。

简直我特么……

胡丰年道:“现在别说我,我也不愿意和他们一块儿住。你娘胆子小,这阵子看着好容易开朗了些,再经不起闹腾了。”

在女儿面前,胡丰年说话也是没什么顾忌的了。

胡霁色头那个疼啊,最终道:“只能换成金子藏起来还是咋的?”

看她失落的样子,胡丰年也觉得好笑,只道:“以后会想到法子的。行了,天也夜了,睡觉去吧。”

……

隔天一早,是真的很早,胡霁色就跟江月白进城了。

往日都是坐马车或者骡子车,今天打算自己骑骡子去。

前世她工作之余也会骑马放松,之前让江月白假模假样地教了一回,今天就敢直接骑着上路了。

江月白是有些不放心的,但跟她骑了一路,见她骑得挺稳当。

他心想大约是她家这只青花大骡子被驯化得非常温顺而且通人性的缘故吧。

胡霁色直接策马……骡奔腾,一顿狂奔下来,心情那叫一个舒爽。

不过奔完了之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儿:“你说,我就穿这身去做客,会不会不大好?”

江月白昨天就给她说了,今天沈府请她过门做客,还客气地询问她愿不愿意。

胡霁色有什么不愿意的?首富请客,那是必须去的。

别看她现在算是有钱,可在村里也就是个刚刚奔小康的(无地)小地主。

浔阳城为京都以下江南一带最为富庶之地,大商巨贾比比皆是,她也是要去涨涨见识的。

闻言江月白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她今天身上穿的依然是兰氏的手笔,难得张扬,火红的骑装,窄袖宽带,扎着劲瘦的腰身。

一把青丝简单地束在脑后,今天早上兰氏给她绑红发带被她拒绝了。她自己选的是黑色,发尾堪堪垂在腰肢的弧度上,虽英姿飒爽却也不失纤柔优美。

而且她素面朝天,连脸上的疤痕也没有去遮,用她的话来说,浓妆艳抹还骑马出汗,对皮肤不好……

但那条疤痕虽不至于淡到看不出来,却出乎意料地整齐,在她的侧脸上有一条柔柔的弧度,倒不觉得不好看。

虽然朴素,而且发髻怪异,却绝对惹眼……

“你都穿出来了,现在后悔有什么用。”江月白笑道,放马和她并骑。

“倒也不是的,我可以去姐姐家换一身。”胡霁色道。

“我看不用,挺好看的。”江月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