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七七……合着她逃不开下乡的命运?可去北大荒种树,不好意思,她接受不了。
她想找个工作,可时间上来不及了,况且,因为今天的吵闹,街道估计都得盯着她,装病拖延啥的兴许也行不通。
她大脑迅速转动,基于之前邻居们的启发,果断锁定书中的另一个人物,眼前一亮道。
“妈,你是不是忘了,我未婚夫是周凛啊,我们还没退亲呢!”
“自从我看到陈辉和袁雪亲嘴,我就醒悟了!周凛比陈辉长得好、工作好、赚的还多。我之前就是眼瞎,还是周凛好,我喜欢上周凛了!”
下啥乡,姐要去随军!
最外层,因为部队上的风言风语,请了假回来退亲的周凛瞳孔略微撑大。
这女人……何时变得如此奔放了,真是啥都敢说。
议论声又响了起来。
“说的也是,虽然七七这妮子这两年追着陈辉跑,可的确没和周凛退亲。”
“可周凛家就他一个独苗苗了,连个长辈也没有,没个帮衬。”
家属院的人都知道,周家的长辈都不在了,唯一的姐姐听到丈夫为国捐躯的消息早产,生下一个女儿就撒手人寰了。
周凛把外甥女收养了,这几年赚的钱全都用来养这个孩子。
沈奎两口子也是因为这个孩子,看不上周凛了。
他们不愿意自己娇宠着长大的女儿,嫁给一个带着拖油瓶的男人!
所以两家这几年都默契的不提这门婚事。
可凡事儿就怕对比,如今貌似,这个男人和北大荒一比,好了不止一点点。
沈奎沉吟道:“七七,就嫁他,这样不用去下乡,直接去随军。你放心,要是周凛对你不好,爸就去部队闹,不让我闺女受半分委屈。”
这个时代的人很多都是相看就结婚,所以沈奎考虑合不合适更多些,感情这个东西,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李翠花也道:“那个女娃娃不行就弄过来,妈帮你养着,你们小两口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