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熬到护士离开,程岚就腿软地跌坐在凳子上,手脚都颤抖得厉害。
自她重生后,就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是远远高于身边人的存在。
毫不夸张地说,她甚至觉得她就是下凡历劫的神仙。
所以,之前她不管做什么都横冲直撞的。
直至前段时间被万人欺,她才意识到,老天爷并不会无底线地庇护她,她不能再像之前一样狂妄自大。
明白这点以后,她也有了害怕的时候。
就比如眼下这件事。
如果放在一个月前,她一定会完全不把护士看在眼里,没来由却坚定地认为护士不可能发现她的行为,而她不但能悄无声息地杀死石浩,还可以借此机会攀上南方军区的首长。
一切听起来多么容易。
可是现在,她已经醒悟过来。
身边所接触到的人,虽然平庸又渺小,但他们也长了脑子,难免会做出一些蠢笨又碍事的行为来,平白害她吃苦。
所以,她开始会担心是否能瞒得过护士了。
程岚擦去额头上的汗,平复好过分紧张的情绪。
从衣服内夹层里掏出几张钱和票,手指沾了沾舌头,微湿着去数钱。
她打算拿这些钱,去给派来监护的李团长打份饭,谢李团长这段时间一直在门外保护她。
可是,她心疼啊!
李团长都三十好几了,长得还糙,要不是他是个团长,她都不带看他一眼的。
“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这点钱花就花了,总有一天能从他身上千倍、百倍地赚回来。人沈七七能笼络人心,我也能!”
程岚喃喃自语。
始终给自己洗脑。
之所以说到沈七七,是因为她想要做出改变。
可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改。
虽然活了两世,但前世她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从小到大不是困在这个山坳坳里,就是那个山坳坳,要学问没学问,要见识没见识。
她见过混得最好的女人,就是沈七七了。
她觉得,也许她可以学那个沈七七,多与人为善,给自己捞好处。
至于新仇旧怨,则是找机会,暗戳戳去报复回去。
如此,既不会惹人生厌,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了,又能出出心中的恶气,岂不比之前总与人吵吵好?
大抵是因为榜样的力量,程岚一跺脚,格外慷慨地给李团长打了份红烧肉。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