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吼!”
如雷鸣般此起彼伏的掌声和呐喊声,让站在台上的詹辙第一次感受到了众人的追捧。
回望前生二十载,每一次学校有表彰,他都是在当个看客。
纵使有上台的机会,也是沦为背景板泯然众人矣。
“这就是当年班上那个,成绩最好家里最有钱才华还最出众的学生体会到的感觉吗,有一说一真是爽翻了!”
詹辙的心声如是说道,他表面上故作镇定,实际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后来,他被众人簇拥着入座就餐。
不过当他们端来一盘浅黄色的迷之糊糊时,詹辙还是被吓了一跳。
他清楚废土时代不可能端出什么好菜好饭,但是这……
回想起出门前吃的那个杂粮煎饼,那简直就是绝世佳肴,今后再也品尝不到了。
“没关系,反正吃不死人,我忍!”
詹辙不忍心破坏现在的气氛,硬着头皮将盘中的糊糊吞入腹中,就连餐盘也要用舌头舔干净。
不得不说,这糊糊看着就没有食欲,但吃起来意外地味道还不算太差。
好似是加了大量的香料,而且詹辙还吃出了一点肉丝,他不敢细想那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肉。
但是环顾四周,每个人的餐盘里,糊糊的颜色都比较稀。
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受到了特别的照顾,这让他的心里少许有些不平衡。
“来来来,尝尝这酒,这可是从外面好不容易才运进来的,味道可好了!”
一位糙汉子扛着一个酒桶过来,要给詹辙盛酒。
回忆起过去工作上的酒桌文化,自己作为新人,在众多领导的目光和语言胁迫之下,被逼无奈痛饮三大瓶酒的时光。
那一天结束,他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马桶前狂吐不止。
自此以后詹辙就对酒水产生了一种生理上的抵触情绪,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但他还是摆了摆手拒绝了: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的,毕竟我要开车嘛;而且这么好的酒,由我一个外人享用也不合适,还是还是分给兄弟们吧,他们也辛苦了。”
见詹辙面露难色,糙汉子也不愿多劝两三句,转头就将酒高高兴兴地分给了在场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