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外表酥脆,内里柔软,火候合适。
再搭配上浓郁的番茄酱汁,让人顿时胃口大开。
不过白启云对此也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惊讶。
毕竟炸土豆嘛,能做的有多难吃。
只要卖相上过得去,那味道自然不会太差。
重点是旁边的炸鱼块。
白启云再拿起一块扔入嘴中。
入口,鱼块外壳酥脆中带有一丝韧劲,内里的鱼肉又比土豆多了些许的嚼劲。
但鱼肉的纹理却十分细腻,跟土豆内部发面的口感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而且或许是枫丹特产的缘故,这鱼块里一根细小的刺都没有。
不是被炸酥了,是打从一开始就没有。
这种鱼无疑吃起来要更方便一些。
一块入肚,白启云试着按照路易老板说的传统吃法再吃一块。
在枫丹,炸鱼薯条最为传统的吃法自然是要蘸‘豌豆酱’,然后再配上醋和盐,这一道料理才算得上完美。
现如今人们改良后的番茄酱吃法在他的眼里虽然称不上什么‘异端’,但也绝非最佳的品尝方式。
嗯...还真是别有风味啊。
试着以最传统的方式享用了这枚鱼块,豌豆酱那充斥着生命力的气息在他的口腔中横冲直撞。
再加上太过不拘一格的烹饪方式所炸制出来的鱼块中稍许没有去尽的腥气....
白启云觉得还是多吃两口旁边的薯条吧。
对枫丹美食抱有幻想的他果然还是太年轻了。
“味道怎么样?”
路易对外国人的评价似乎很感兴趣。
“额...还不错。”
有些违心地,白启云笑着给出了回应。
只不过他笑的略微有些勉强。
不过他倒也说的不是什么谎话,毕竟这东西比‘鱼鱼咏唱派’好吃多了,最起码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