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和追责,是给百姓一个交待,给历史和未来一个交待,看似无意义的事情,却是拨乱反正的事情,类似后世的修史的过程。

其次,刑律是一切运行的基础,大明要持久就必须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现在虽然比之前完善了一些,但远远不够。

且崇祯也没有想做成跟后世一样,律法太细的好处是有法可依,坏处是有几个百姓知道且看懂的?

诸如侵占田地,甭管啥原因,轻则罚款,重则处死,中间分个几等,你看看他们怕不怕。

所以,有些东西在他看来粗糙一些的好,如此才有畏惧感。

……

国土资源管理部:丈量全国土地,还地于民,截止目前只剩湖广、广西、云南、辽东、朝鲜等省未完成。

若非是朝鲜和辽东新纳入,崇祯元年定下的计划就基本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