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银行家”们的反击(上)

虽然此时帝国仍然没有立法规定高利贷违法的限额,但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效应使得更多普通人都开始明白它是一种不合理的金融产品。

毕竟皇室不超过5%的分期付款年利率就摆在那,有谁还会选择年利率超过40%甚至50%的高利贷呢?

哪怕是擅长公关和包装的“良心”高利贷商人的罗斯柴尔德等几个大家族划定的利率也通常维持在25%以上。

而分期付款这种新型金融模式的问世就是对付这些贪婪的金融家们的武器,立刻就把这帮放高利贷的家伙们打得魂飞魄散,其业务量和利润都呈断崖式下跌。

虽说他们有背后势力作为后盾,但又有谁敢在皇室面前逞英雄?可笑的是,他们给官僚们和黑恶势力的供奉又丝毫不能断。

这样一来高利贷商人卖儿卖女,甚至投河自杀的现象反倒是频频发生。

虽然有些不太长眼的人通过花大价钱,在报纸上购买头条等途径用来论证高利贷的合理之处和好处,试图给皇室和政府施压逼他们就范。

但是弗兰茨一方的攻势每每都能驳得那些所谓的金融专家体无完肤,更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直接给他们定性为祸国殃民分子。

支持高利贷一方的观点无非是以下几种。

第一,借用并扭曲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为自己辩护。

《圣经·旧约》中有关于高利贷的描述是“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往,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者向他取利。”

第二,将高利贷和慈善挂钩。

从银行还是皇室提供的分期付款所需要个人财产或者可预期收入做担保作为出入点,得出没人会借钱给穷人的论点,来彰显自己“为可怜人着想”的形象。

另一方面巧言令色地指出那些真正需要钱的人却不一定具备和符合皇室提出的条件;这也是为什么人人都讨厌高利贷,但是又都需要它的主因。

第三,错的既不是提供高利贷的人,也不是还不起的人;是因为那些愚蠢的人不懂经济内在运行规律,错估了自己的还钱能力。

而那些”善良”的高利贷商人不应被责罚,因为他们只是“好心”办了坏事。

第四,借高利贷更能提高人的创造力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产生的大量利息会给欠钱的群体一个自己最大可能赚钱的良好机遇,有助于那些懒惰的人突破自我极限。